第37部分(2 / 4)

小說:44號殯儀館 作者:卡車

期之內,應該會有女生死去,而且不止一個!

唐朝厲鬼受了重傷,那她就勢必要殺死一些人來恢復自己的元氣,而她的目標,應該就是女生了。

沐沐讓我留意學校裡的動靜,一旦有人死去,就馬上通知她。

我不是很喜歡沐沐的留言,因為她是在等人死,而並非是阻止厲鬼害人。

也許在殯儀館呆得久了,對生死已經麻木了吧?就連我,僅僅只是過去了三天,我便就覺得生死的界限變得模糊了。

我和許哲也回到寢室裡洗好澡、換好衣服,再回到醫院裡的時候,剛進醫院,雙手便就被拷上了。

“於寄南、許哲也,你們被逮捕了!”

第65章 審訊

“怎……怎麼了?”我一陣慌亂,要知道我可是安分守己的好公民,從小到大都沒做過一件違紀的事情!

警察叔叔什麼都沒說,推押著我們就往醫院外面走,我們整個人都是傻的。就這樣,連傷都沒有來得及看醫生,就先被押送到了派出所。

我們被粗魯地推進了一個房間裡面,這個小房間拉上了窗簾,1張桌子,4張椅子,桌子上有一盞幽暗的檯燈以及一臺投影儀,桌邊擺著一個錄影機……和電視裡的審訊室長得一模一樣!

“坐下!”押著我們的警察把我推到了桌上,許哲也站在門口外叫了起來:“喂!你們怎麼這樣?小心他傷啊!他一身的傷,弄死了你們怎麼賠?”但他沒抗議成功,被其他的警察押走了,我想他可能被押到了另一間審訊室裡了。

我乖乖地坐下。

我想這些警察似乎把我們當作犯罪嫌疑人了。如果只是懷疑的話。他們是不敢這麼粗魯的,恐怕是手上有什麼證據能證明了我們犯罪,所以才會動手的,從聲勢上,先壓制住我們。

“請問。我們犯了什麼事嗎?”我把手疊在桌上,小心翼翼地問。

我對面審訊的警察開啟了筆記本,聞言抬起眼看了我一眼,反問:“你不知道自己做過什麼事情嗎?”

我迷茫。

至少有一點可以肯定,我沒有犯過罪。

“你是於寄南嗎?”

“是。”木私邊扛。

“那我問你,2015年5月21日,也就是這周的星期四下午3點10分的時候,你在哪兒?”審訊官問。

我不禁肅然。週四、下午、3點多……我好像是和林子安在一起!

林子安……

林子安那個時候已經是個死人了吧?我說出來,會有人相信我的話嗎?

“你那個時候究竟在什麼地方?究竟和誰在一起?”審訊官聲厲色荏地問。

我嚥了咽口水,一時之間,竟不知道該怎麼回答他:“我和……朋友在一起。”

“什麼朋友?”

“……”我撓撓臉。愁死了。

審訊官猛地一拍桌子:“回答!”

“林子安!”我本能地說出口,誰叫我是一個誠實的好孩子呢?我誠實地說:“週三的時候我受了傷,進了醫院,從那個時候起,林子安就和我一直在一起。下午3點多的時候,他邀請我到他家裡做客。”

“那然後呢?”審訊官問。

我不可思議地看了他一眼,他竟然沒有懷疑我的話?那個時候,林子安應該已經是個死人了。

我見他沒有懷疑,於是我就繼續說下去:“然後在4點鐘的時候,我們的另一個室友許哲也帶著一個朋友來到了林子安家裡。”

我停了一下,審訊官寫完口供,沒有等到下文,又抬起頭來對我說:“繼續。”

這難道還不是他要的話嗎?

於是我就誠實地將那一天發生的事情,簡單粗糙地說了一遍……

也許是我表現得很順從的原因,所以審訊官並沒有像電視裡那樣一邊揍人一邊問話,他只是沉默地把我所說的話全部都寫在了筆記本上。直到我說完,他才開口:“你說完了?”

我忐忑不安:“說完了。”

我雖然很誠實,但是我知道我說的事情太過匪夷所思,警察他們不一定會相信我。

“好,你說完了,那我有些問題想問你。”審訊官開啟投影儀,投影到牆壁上顯像,對映出來的是一個電梯。

我有不詳的預感,忍不住舔了舔乾澀的嘴唇。

一分鐘過後,有個人進去了。

是我。

對,只有我。

我忍不住苦笑,在我的記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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