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一幫生意人請客吃飯,那幫傢伙很討厭……”
劉思遠電話裡喘了口粗氣道:“走,立刻離開!”
李夢涵一愣,不過旋即點頭道:“哦,好,我聽你的,我也早就不想待著了,就算思懿生氣我也不管了。我回去拿下包包就走!”
劉思遠毫不猶豫道:“不要拿!現在就走,我怕你再回去就走不掉了,你那包包裡的東西我負責賠償!聽話!”
李夢涵被他口氣嚇到了,她向來聽話,於是道:“好。我聽話,這就打車回去!”
劉思遠最後關照一句到了自己房間後打我電話報平安,現在啥都不說了,免得浪費時間,你趕快走!
李夢涵掛了他的電話後,迅速向酒店外跑去,本想打部車走,但是考慮到自己是個公眾人物,恐怕也不太方便,於是她靈機一動,首先打了電話給經紀人,讓她趕快派車來接自己。
然後她發了條簡訊給王思懿,寫道:我臨時有急事,已經打計程車回去,你別忘記幫我的包帶上,謝謝!
發完後,李夢涵四周看看,她所處的地方是甬港喜來登大酒店,正好位於二樓的地方有個咖啡廳。
李夢涵來到咖啡廳隨便點了杯咖啡,然後戴上墨鏡,躲在一個角落裡等經紀人來接她。
然而就在大概十分鐘後,她看到了令她驚訝到極點的一幕:只看到李毅為首的那幾個老闆,兩兩一組,一人一邊夾著眼神迷茫神智有些不清,甚至都無法自己走路的王思懿和樂靖,直接帶進了電梯!
那個人裡面赫然還包括了王建軍,他正不停的抹汗,有些尷尬的走在最後,但是也完全沒有阻止前面這些人,也就是說他居然連自己妹妹都不放過!
他們幾個去坐電梯的時候其實離開她所在的開放式的咖啡廳很近,近到李夢涵還甚至隱約還聽到了自己名字,那個李毅冷笑著對旁邊一個道:“可惜被那李夢涵給跑了……”
李夢涵嚇得心都要提到嗓子眼了,總算他們幾個並沒有留意到她,很快帶著那兩個女孩子上了電梯。
李夢涵一咬牙,下定決心拿出手機準備撥打110。
正好這時候,她的經紀人來接她的車子也到了,她滿臉焦急的把看到的情況向經紀人Amy說了一遍,後者也大吃一驚,立刻表示她留在這裡報警並且處理此事,讓她先坐車回去。
李夢涵膽子本就很小,她嚇得連連點頭,立刻點點頭鑽進了他們經紀公司的車子。
她走後經紀人Amy迅速報警,奈何她也不清楚出事的房間,只能等警方過來後呼叫了酒店走廊的攝像頭後,才確認四個商人將王思懿和樂靖帶到了哪間房間。
不幸中的萬幸,最終當警方破門而入時,雖然兩個女孩子已經被剝光了,但是包括王建軍在內的那四個人因為熱身時間比較長,還沒來得及正式下手,被抓了個現成。
後來經過審問,才知道王建軍生意失敗,欠了那個李毅一屁股債,迫於無奈只能出賣自己妹妹,最初他們是想花錢包夜的,但是被王思懿和樂靖言辭拒絕,沒辦法才出了下策,在酒裡下了點藥,騙那個兩個女孩子喝了下去。
這裡還有個小插曲,那個叫李毅的老闆仗著自己有錢,一開始還調子很高,說是打一個電話就能解決的破事。
然而,三天過去了,他打了不下一百個電話,卻沒有任何結果,他依然被羈押在拘留所,和那些小偷,流氓的關在一起,每天受盡凌辱……
正好甬港市公安局局長正好是宋家外圍力量,叫高國平,在他確認了王思懿的情況後,李毅的噩夢終於開始了,這時候已經根本沒有人理會他身價多少了……
終於他明白了一個道理,好像錢有時候也不是萬能的。
高國平也考慮到少女時代聲譽,在和經紀人和當事人溝通後,在他的力主下這件事情並沒有被傳出去,甬港警方處理得非常低調。
但是該知道的人還是知道了,侯春雨接完電話,氣得直接把手頭的酒杯給砸了個粉碎!嘴裡不停痛罵道:“還是親哥哥,居然幹得出這種事情!禽獸不如啊!”
這時候,他的未婚妻,穿著睡衣的宋菁菁走了過來,隨口問道:“啥事這麼生氣?”
侯春雨看了她一眼,嘆了口氣,簡單把王思懿出事的事情說了一遍,宋菁菁聽完後,無所謂的哦了聲道:“我當什麼事呢,她們這種當明星的,沒辦法的事情,好了好了,反正也沒真的被奸,最多就是被看了摸了而已,你也別那麼生氣了!”
侯春雨看了她一眼,他打心眼的對宋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