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億元。而據《郴州日報》報道,2003年郴州各銀行流動資金總額不過15億元。
就此,李樹彪陡然成為當地各商業銀行花大力氣拉攏的財神爺。
據檢方事後調查證實,2003年,農業銀行郴州市分行營業部從李手中爭取到4000餘萬元公積金存款。這一數字,相當於該行年度存款指標的一半。
據國務院1996年8月釋出的“國辦發[1996]35號”檔案規定,承辦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受託銀行,原則上一座城市委託一家辦理。
但檢方調查顯示,在郴州的各大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社,李樹彪開設了數十個公積金賬戶。李時常因一些要求得不到滿足,動不動就揚言要把資金撤走。
“誰能給他更大好處,他就把公積金存在哪家銀行。”工行郴州市支行信貸部一位人士說。
同樣將李樹彪視為財神的,還有郴州各事業單位負責人。
郴州賓館那位負責人告訴記者,該賓館就依託李樹彪,用公積金作為擔保從銀行貸出1000多萬元用於賓館資金週轉。
具體的操作方式是,以賓館職工個人名義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請,獲得公積金擔保後,每人貸款6萬元,再聚零為整。
辦案組一位人士則透露,2002年郴州曾啟動一個城建專案,因資金週轉不過來,也由政府出面以住房公積金抵押從銀行呼叫數筆資金。
據介紹,這些事業單位以上述方式獲得住房公積金貸款,有的單位確實是用於職工集資建房,但也有部分單位負責人將資金投入了個人專案。
1999年實施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得提供擔保”。但基於上述原因,李樹彪一旦向關聯銀行提出抵押擔保,銀行辦理貸款均一路綠燈。“甚至不問對方是什麼單位、具體做什麼專案。”知情者稱。
有知情者表示,李樹彪赴澳賭博實際賺了2000多萬元。但按湖南省檢察院釋出的數字,被李樹彪挪用的1。2億元中,賭博輸掉8000萬元,另有4000萬元被追回。
喜歡打麻將、玩紙牌,曾是早年同事眼中李樹彪的主要個人特徵。
但自2002年始,很少有人看到李樹彪在郴州上麻將桌。“太少,不夠刺激。”李樹彪如此拒絕邀請他的人。
知情者介紹,李樹彪第一次去澳門賭博,是由是宜章同鄉張志指引下去的。時間大約是2002年。
那次賭博李樹彪贏了100萬元,這令他心花怒放。但接踵而至的第二次,他不僅將上次所贏資金輸掉,還賠了200萬元。
1965年出生的張志,2004年3月因涉嫌挪用公款和賭博被批捕。此前曾任郴州市政府駐京辦助理巡視員。一位同事介紹,張志與李樹彪兩人轉幹,出自同一份檔案決定。
張志在郴州的口碑不佳,熟知者稱,此人的年齡、成長經歷和級別跟李樹彪驚人相似,“都是靠端茶倒水一步步爬到了副處級。”
在李樹彪被捕時,辦案人員從其身上搜出一本《港澳通行證》。證上的照片是李本人,但用的是化名“林康全”。
曾在郴州市政府任職的林華(化名)介紹,2003年9月的一天,他曾陪同李樹彪去澳門目睹了一次豪賭,“最後一把,他贏了300萬元。”
“場面太大了,看看也夠受的,那不是我們去的地方。”林華說。
曾與李樹彪合作經營煤炭的一位郴州籍女老闆則介紹,李樹彪在賭場上曾一次性下注400萬元。據說因此一度引起國際刑警注意。
2003年無疑是李樹彪赴澳賭博最瘋狂的一年。據檢方查證的記錄,當年9月30日至10月18日19天裡,李樹彪共3次進出珠海拱北海關。
記錄顯示,李樹彪從拱北海關頻繁出入珠海澳門,通常都是頭一天去次日便返回,也有當天去當天回的。而那19天累計在澳門呆了半個月時間。
李樹彪被捕後也供認,他如此頻繁地往來粵澳的目的正是為了賭博。
按林華的說法,每天均有來自郴州的商人或官員陪同李樹彪赴澳賭博,澳門方面還有專人安排陪同人員的食宿。
有知情者表示,李樹彪赴澳賭博實際賺了2000多萬元。但按湖南省檢察院釋出的數字,被李樹彪挪用的1。2億元中,賭博輸掉8000萬元,另有4000萬元被追回。
未經證實的訊息稱,李樹彪在廣東番禺、珠海等地購置了價值超過500萬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