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調動與部署的情況,然後針對唐帝國的軍事調動與部署來確定具體的戰術,而斯普魯恩斯則負責完善這些計劃。
相關的命令也立即安排了下去,比如需要集中的陸戰隊,需要囤積的作戰物資,還有相關部隊的調動,都很快的安排了下去。絕大部分命令是由尼米茲授權斯普魯恩斯做出的,這也看出了尼米茲的用人特點,以及斯普魯恩斯在處理細節問題上的能力。可還有一個問題無法解決,那就是誰來指揮艦隊作戰?
尼米茲一度想把哈爾西從西南太平洋戰區調回來,讓哈爾西擔任艦隊司令,可這存在秒年個個問題。第一,除了哈爾西之外,沒有更適合的第三艦隊司令官的人選了,換了那些少將過去,還不被麥克阿瑟吃得死死的,恐怕也只有哈爾西(已經升為中將)敢不買麥克阿瑟的帳吧。二是哈爾西回來之後,他與斯普魯恩斯的位置將倒掛,而斯普魯恩斯現在還是少將戰區參謀長,到時候就存在少將指揮中將的尷尬局面了。
這兩個問題讓尼米茲放棄了調哈爾西回來的決定,可問題是,除了哈爾西之外,他就只敢把艦隊交給斯普魯恩斯指揮。弗萊徹已經完蛋了,而別的新提拔起來的艦隊指揮官都缺乏實戰經驗,這次反擊的意義極為重大,失敗了就等於輸掉了太平洋戰場上的最後砝碼,輸掉了半年之內的主動權,美軍是經不起任何失敗的。結果,尼米茲只能把斯普魯恩斯從戰區參謀長的位置上撤下來,調任第五艦隊擔任司令官,同時兼任第51特混艦隊司令官,由其指揮艦隊作戰。
為斯普魯恩斯安排好了新的位置之後,尼米茲還得為斯普魯恩斯挑選一個搭檔,挑選另外一個特混艦隊司令官。
實際上,當時美國海軍也已經認識到,一支特混艦隊裡最多編入三艘航母,如果數量再增加的話,只會降低艦隊的作戰效率,理想的數量是兩艘航母或者三艘航母編位一支特混艦隊,一艘航母的話,力量又太單薄了。而此次美國海軍一共有四艘航母服役,編位一支特混艦隊是不合適的,這隻會增加斯普魯恩斯的負擔,同時降低航母的作戰效率。而另外一名特混艦隊司令官就只能從新人中挑選了。
最後,尼米茲選中的是特納少將,一個年紀不小的新人。這也與美國海軍的傳統一樣,要當到將軍,沒有四五十歲是不可能的,而特納在這些人中還算得上是比較年輕的一個吧,由他與斯普魯恩斯配合,應該問題不大了。而實際上,特納指揮第52特混艦隊,也必須要聽從斯普魯恩斯的指揮,也就是說,由斯普魯恩斯協調指揮兩支特混艦隊作戰,特納的指揮許可權僅在第52特混艦隊之內。
確定了兩位艦隊司令官之後,尼米茲還有一個難題要解決,那就是兩支特混艦隊的搭配。到底是各安排兩艘航母,還是第51特混艦隊三艘航母,第52特混艦隊一艘航母。這讓尼米茲一時難以做出決定。
按照尼米茲的想法,特納沒有實戰經驗,指揮兩艘航母作戰的難度大了一些,要是他這出了什麼亂子的話,就將導致整個進攻失敗。所以,尼米茲比較傾向於讓斯普魯恩斯指揮三艘航母,只給特納一艘航母,這一來可以保證斯普魯恩斯手裡有足夠的兵力,二來可以讓特納練練手。
結果,斯普魯恩斯主動提出了反對意見,認為不能夠把雞蛋裝到一個籃子裡,應該平均分配航母。斯普魯恩斯還提出了兩條建議,那就是兩支特混艦隊一起行動,要呆在相互的支援範圍之內,同時,把兩艘戰列艦與其護航戰艦編成一個獨立的編隊,由第51特混艦隊指揮。
尼米茲採納了斯普魯恩斯的三條建議,第51特混艦隊與第52特混艦隊各兩艘航母,特混艦隊在作戰時,相互間的距離保持在80到100海里之內,另外,戰列艦編隊由第51特混艦隊指揮。
相關的安排完成之後,尼米茲也收到了新的情報,即唐帝國海軍新的部署情況。這立即堅定了尼米茲的進攻決心。如同談仁皓所預料的一樣,尼米茲一眼就看出了唐帝國海軍在整條方向上的漏洞。可這時候,斯普魯恩斯又提出了意見。
尼米茲的最初決定是要把反擊方向定在馬紹爾群島上,其主要希望就是能夠搶先幹掉第一特混艦隊,然後利用第二特混艦隊與第四特混艦隊到達的時間差,將這兩支艦隊各個擊破。如果能夠完成這三步至關重要的戰鬥的話,那麼美國海軍就獲得了太平洋上的制海權,後面的戰鬥就極為順利了,美軍甚至可以一口氣打到馬里亞納群島去,如果唐軍無法迅速調整部署的話,連進攻琉球群島以及口木的可能性都有。尼米茲是從大戰略上看待這個進攻安排的,可以說其野心並不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