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德斯站起身,手掌按住柺杖,他雖然是個天生的瘸子,但身形高大結實,即使是在王宮的侍衛長面前依舊毫不遜色,他身上沒有那種貴族式的憂鬱,強而有力的精神如鋼鐵般附著在他的靈魂上,他或許不高貴,但絕對不軟弱。
“幸運的是今天才剛有人說他愛我,”蘭德斯笑得很諷刺,“看,我們已經解決了一大半問題。”
布魯恩愣住,立即追問道:“是誰?蘭德斯,是奧斯的姑娘還是王都的淑女?”
“王都的淑女……”
蘭德斯玩味一笑,“這形容倒是恰如其分。”
蘭德斯叫來比爾送客,可憐的布魯恩侍衛長被忠實的侍從攬著肩膀往外走,布魯恩不斷回頭對笑得有些不懷好意的蘭德斯大喊,“蘭德斯,告訴我,那個姑娘是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