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具飾東珠珍珠各四,末綴珊瑚。餘皆與親王福晉同。順治九年,定世子嫡妃冠服如親王側妃。其側妃冠頂嵌東珠八。服與嫡妃同。
郡王福晉朝冠,頂鏤金二層,飾東珠八,上銜紅寶石。硃緯。上週綴金孔雀五,飾東珠各五。後金孔雀一,垂珠三行二就。中間金銜青金石結一,末綴珊瑚。冠後護領垂金黃絛二,末亦綴珊瑚。青緞為帶。吉服冠與世子福晉同。
金約,鏤金雲八,飾東珠各一,間以青金石。後系金銜青金石結,垂珠三行三就。中間金銜青金石結二,末綴珊瑚。
吉服褂,繡五爪行龍四團,前後兩肩各一。餘皆與世子福晉同。崇德元年,定郡王嫡妃冠頂嵌東珠七,側妃嵌東珠六。順治九年,定嫡妃冠服與世子側妃同。其側妃冠頂嵌東珠七。服用蟒緞、妝緞,各色花、表緞。
貝勒夫人朝冠,頂鏤金二層,飾東珠七,上銜紅寶石。硃緯。上週綴金孔雀五,飾東珠各三。後金孔雀一,垂珠三行二就。中間金銜青金石結一,末綴珊瑚。冠後護領垂石青絛二,末亦綴珊瑚。吉服冠與郡王福晉同。
金約,鏤金雲七。餘同郡王福晉。耳飾亦與郡王福晉同。
朝褂,繡四爪蟒,領後垂石青絛。吉服褂前後繡四爪正蟒各一。餘與郡王福晉同。
朝袍,藍及石青諸色隨所用,領、袖片金緣,冬用片金加海龍緣。繡四爪蟒,領後垂石青絛。蟒袍通繡九蟒。領約、朝珠、採帨絛用石青色。餘皆與郡王福晉同。崇德元年,定貝勒嫡夫人冠頂嵌東珠六。側夫人嵌東珠五。順治九年,定嫡夫人冠頂、服飾如郡王側妃,其側夫人冠頂嵌東珠六。服與嫡夫人同。
貝子夫人朝冠,頂鏤金二層,飾東珠六。金約鏤金雲六,吉服褂前後繡四爪行蟒各一。餘皆與貝勒夫人同,崇德元年,定貝子嫡夫人冠頂嵌東珠五。側夫人嵌東珠四。順治九年,定嫡夫人冠頂服飾如郡王側妃。其側夫人冠頂嵌東珠五。服與嫡夫人同。
鎮國公夫人朝冠,頂鏤金二層,飾東珠五。金約鏤金雲五。吉服褂繡花八團。餘皆與貝子夫人同。崇德元年,定鎮國公嫡夫人冠頂嵌東珠四。順治九年,定嵌東珠五。服如貝子夫人。其側夫人冠頂嵌東珠四。服與嫡夫人同。
輔國公夫人朝冠,頂鏤金二層,飾東珠四。金約鏤金雲四。餘皆與鎮國公夫人同。崇德元年,定輔國公夫人冠頂嵌東珠三。順治九年,定冠頂嵌東珠四。服如貝子夫人。其側夫人冠頂嵌東珠三。服與嫡夫人同。
鎮國將軍夫人冠、服均視一品命婦。
輔國將軍夫人冠、服均視二品命婦。
奉國將軍淑人冠、服均視三品命婦。
奉恩將軍恭人冠、服均視四品命婦。
固倫公主冠、服制如親王福晉。崇德元年,定固倫公主冠頂嵌東珠八。順治九年,定冠頂增嵌東珠二。服用翟鳥五爪四團龍補、五爪龍緞、妝緞、滿翠四補等緞。
和碩公主朝冠、金約,制如親王世子福晉。餘與固倫公主同。崇德元年,定和碩公主冠頂嵌東珠六。順治九年,定冠頂增嵌東珠二。服與固倫公主同。
郡主朝冠、金約,制如郡王福晉。餘與和碩公主同。崇德元年,定郡主冠頂嵌東珠六。順治九年,定冠頂增嵌東珠二。服與和碩公主同。
縣主朝冠、金約,制如貝勒夫人。吉服褂制如郡王福晉。餘與郡主同。崇德元年,定縣主冠頂嵌東珠五。順治九年,定冠頂增嵌東珠二。服用蟒緞、妝緞,各樣花、素緞。
郡君朝冠、金約,制如貝子夫人。朝褂、龍袍、領約、朝珠、採帨、吉服褂、蟒袍均如貝勒夫人。餘同縣主。崇德元年,定郡君冠頂嵌東珠四。順治九年,定冠服與縣主同。
縣君朝冠、金約,制如鎮國公夫人。吉服褂制如貝子夫人。餘皆與郡君同。崇德元年,定縣君冠頂嵌東珠三。順治九年,定冠頂增嵌東珠二。服與郡君同。
鎮國公女鄉君朝冠、金約,制如輔國公夫人。吉服褂制如鎮國公夫人。餘同縣君。
輔國公女鄉君朝冠,頂鏤金二層,飾東珠三。金約鏤金雲三。餘與鎮國公女鄉君同。崇德元年,定鄉君冠頂嵌東珠二。順治九年,定鎮國公女鄉君冠頂嵌東珠三。服與縣君同。
王、貝勒側室女,封授視嫡降二等。冠、服各視所降品級服用。貝子、鎮國公、輔國公側室女,雖降等食五品、六品俸,其冠服仍與鄉君同。
民公夫人朝冠,冬用薰貂,夏以青絨為之。頂鏤花金座,飾東珠四,上銜紅寶石。字首金簪三,飾以珠寶。護領絛用石青色。吉服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