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詔求明曆法者。乙丑,詔自今漢軍官丁憂,準解任持三年喪。
三月,以胡拜為直隸總督。
五月丙午,以孫延齡為廣西將軍,接統定南部軍駐桂林。
六月庚戌朔,日有食之。癸酉,傅維麟病免,以郝惟訥為工部尚書。辛未,詔崇文門凡貨物出京者弛其稅。
秋七月庚辰朔,以硃之弼為左都御史。辛巳,琉球來貢,並補進漂失前貢。上嘉其恭順,命還之,自今非其國產勿以貢。
八月己酉,給事中張維赤疏請親政。
九月丁亥,上行圍南苑。癸卯,還宮。禮部尚書沙澄免。以梁清標為禮部尚書,龔鼎孳為兵部尚書,郝惟訥為刑部尚書,硃之弼為工部尚書。
冬十月,詔起範承謨為秘書院學士。
十一月丙申,輔臣鰲拜以改撥圈地,誣奏大學士管戶部尚書蘇納海、直隸總督硃昌祚、巡撫王登聯等罪,逮下獄。四大臣之輔政也,皆以勳舊。索尼年老,遏必隆闇弱,蘇克薩哈望淺,心非鰲拜所為而不能爭。鰲拜橫暴,又宿將多戰功,敘名在末,而遇事專橫,屢興大獄,雖同列亦側目焉。
十二月丙寅,鰲拜矯旨殺蘇納海、硃昌祚、王登聯。甲戌,祫祭太廟。
是歲,免直隸、江南、江西、河南、陝西、浙江、湖廣等省八十六州縣災賦有差。朝鮮、琉球入貢。
六年丁未春正月己丑,封世祖第二子福全為裕親王。丁酉,上幸南苑行圍。以明安達禮為禮部尚書。
二月癸亥,晉封故親王尼堪子貝勒蘭布為郡王。丁卯,以宗室公班布林善為大學士。起圖海復為大學士。錫故總督李率泰一等男爵。
三月己亥,賜繆彤等一百五十人進士及第出身有差。
夏四月甲戌,加索尼一等公。甲子,江南民人沈天甫撰逆詩誣告人,誅之。被誣者皆不論。御史田六善言奸民告訐,於南人不曰“通海”,則曰“逆書”,北人不曰“於七黨”,則曰“逃人”,請鞫誣反坐。從之。
五月辛酉,吳三桂疏辭總理雲南、貴州兩省事。從之。
六月己亥,禁採辦楠木官役生事累民。
秋七月己酉,上親政,御太和殿受賀,加恩中外,罪非殊死,鹹赦除之。是日,始御乾清門聽政。甲寅,命武職官一體引見。己未,輔臣鰲拜擅殺輔臣蘇克薩哈及其子姓。癸亥,賜輔臣遏必隆、鰲拜加一等公。
九月丙午,命修世祖實錄。
冬十月己卯,盛京地震有聲。
十一月丁未,冬至,祀天於圜丘。奉世祖章皇帝配饗。丁巳,加上太皇太后、皇太后徽號。
十二月丙戌,以塞白理為廣東水師提督。戊子,以馬爾賽為戶部增設尚書。戊戌,祫祭太廟。
是歲,免直隸、江南、江西、山東、山西、陝西、甘肅、浙江、福建、湖廣等省一百六十州縣災賦有差。朝鮮、荷蘭入貢。
七年戊申春正月戊申,以莫洛為山西陝西總督,劉兆麒為四川總督。戊午,加鰲拜、遏必隆太師。
二月辛卯,上幸南苑。
三月丁未,詔部院官才能卓越,升轉毋拘常調。
夏四月庚辰,浙江嘉善民鬱之章有罪遣戍,其子褒、廣叩閽請代。上並宥之。
五月壬子,以星變地震,下詔修省,諭戒臣工。
六月癸酉,金星晝見。丁亥,平南王尚可喜遣子之信入侍。
秋七月戊午,前漕運總督吳維華請徵市鎮間架錢,洲田招民出錢佃種。上惡其言利,下刑部議罪。庚申,以誇岱為滿洲都統。
八月壬申,戶部尚書王弘祚坐失察書吏偽印盜帑免。
九月庚子,以吳瑪護為奉天將軍,額楚為江寧將軍,瓦爾喀為西安將軍。壬寅,上將巡邊,侍讀學士熊賜履、給事中趙之符疏諫。上為止行,仍令遇事直陳。
冬十月,定八旗武職人員居喪百日,釋縞任事,仍持服三年。庚午,上幸南苑。
十一月癸丑,冬至,祀天於圜丘。
十二月癸酉,以麻勒吉為江南總督,甘文焜為雲南貴州總督,範承謨為浙江巡撫。癸巳,祫祭太廟。
是歲,免奉天、直隸、江南、山東、河南、浙江、陝西、甘肅等省二百十六州縣災賦有差。朝鮮、安南、暹羅入貢。
八年己酉春正月戊申,修乾清宮,上移御武英殿。
二月庚午,命行南懷仁推算曆法。庚午,上巡近畿。
三月辛丑,以直隸廢籓田地予民。
夏四月癸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