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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居家之道五種遺規——我輩踵而行之 極易為力(2)
※詳解
提到家訓,曾國藩言必稱星岡公。星岡公是曾國藩的祖父,原名興,字玉屏,中年改名星岡。他繼承祖業,佔有100多畝水田和多處山林、屋宇。家中“自道光元年即處順境,歷三十餘年均報平安”。正因為如此,他青年時放蕩遊冶,酒食徵逐。直到父親死後,已過而立之年的曾星岡,挑起了一家重擔,才收心治產業。他曾有一段很坦率的自述:“吾少耽遊惰,往還湘潭市肆,與裘馬少年相逐,或日高酣寢。長老有譏以浮薄,將覆其家者。餘聞而立起自責,貨馬徒行。自是終身未明而起。餘年三十五,始講求農事。居枕高嵋山下,壟峻如梯,田小如瓦。吾鑿石決壤,開十數畛而通為一,然後耕夫易於從事。吾聽宵行水,聽蟲鳥鳴聲以知節候,觀露上禾顛以為樂。種蔬半畦,晨而耘,吾任之;夕而糞,庸保任之。入而飼豕,出而養魚,彼此雜職之。”他是一個既管有山林田產,又僱有傭工,自己只參加輔助勞動的財主。他的兒子曾竹亭則以讀書、教書終其身。這樣的家庭當然已算不了“農家”,他們的子孫當然也就算不了“農家子弟”了。
曾星岡還常常插手地方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