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就。
眼看七號縮氨酸經久不衰的巨大成功,洛德心情複雜。一方面他有點妒忌皮特·史密斯;另一方面因為有了七號縮氨酸,費爾丁·羅思如今實力更加雄厚,從而為研製另一種藥提供了更好的條件,而這種藥看來可與七號縮氨酸一樣成功,甚至更為成功。
己菌素W的試驗結果使洛德非常高興,因為沒有出現任何嚴重的有害副作用。與該藥積極而優越的效用相比,那些輕微的副作用有的可加控制,有的無關緊要。
在試驗的第三階段,用藥的都是病人,其用藥條件與預想中今後的用藥條件相似。試驗結果也始終良好。有六千多人在相當長時間內用這藥,許多病人是在醫院有控制的條件下用的——這是達到試驗目的的一種理想的安排。
比之大多數的第三階段的試驗,六千人這個數字頗大,不過之所以這樣決定,是因為必須對己菌素W與其他各種藥物一起用時的效果進行研究,而那些藥物以往單獨服用都是不安全的。
跟事先所希望的一樣,關節炎的患者用藥後效果特別好。他們不僅可以單獨用己菌索W,還可以和其他強效消炎藥一起用,而強效消炎藥以前是不能單獨用的。
在幾個相隔很遠的地區,協同進行藥物試驗是非常龐雜的任務,為此要在公司內外召用額外的幫手。不過這事現已辦妥。大量的試驗資料彙集到費爾丁·羅思總公司,在以新藥申請的形式送交食品藥物局之前,這些資料由洛德儘量作些複核工作。
因為事關他個人利益,洛德在複核過程中大多心情愉快。不過,當他看到一組病例報告時,愉快的心情頓時消失。
洛德把剛才看的東西再仔細地看一遍,開始只是不安,繼而困惑不解,最後勃然大怒起來。
這組報告由亞利桑那州的一位耶米納大夫送來,他在該州首府菲尼克斯市行醫。洛德不認識此人,但對這名字還熟悉,對這大夫的背景也略知一二。
耶米納是內科醫生。他有自己業務繁忙的診所,還在兩家醫院兼職。和其他許多參加己菌素W試驗任務的醫生一樣,他也受僱於費爾丁·羅思,研究一組病人服用該藥的療效——由他負責的病人共一百名。在研究開始前,需要先徵得病人的同意,不過一般說來這並不難。
這樣安排很正常。凡要對新藥進行實用試驗的公司,常是這樣安排的。
耶米納大夫過去就為費爾丁·羅思等公司幹過。
為幹這類事而簽約的醫生們喜歡這安排,原因不外乎下面兩點:確實對研究有興趣;有一筆可觀的收入——這是所有醫生都喜歡的。
一個大夫只需在幾個月時間裡額外花點工夫,就可按每個病人收取五百至一千元的試驗費,具體金額則因製藥公司及所試藥物的重要性而異。以這次己菌素W的試驗而論,耶米納可收入八萬五千元。而醫生為這工作所花的開支卻不多,因此,這筆錢大部分是純收入。
但是這樣安排有一個弱點。
由於幹這工作收入大,少數醫生易於不顧其實際可能而多攬試驗任務。
這就導致浮皮潦草和報假資料的做法,令人吃驚的是,這後一種情況還很經常。
一言以蔽之:欺騙。
洛德肯定,耶米納大夫在送來的己菌素W效果試驗報告中犯了欺騙罪。
至於他怎樣欺騙,有下面兩種可能:他沒有對他列入名單的病人作理應作的調查研究;他所列出的一百名病人中,有一部分人或大部分人並不存在,只是醫生虛構出來的。他編造出他們的姓名、病情以及試驗“結果”。
根據經驗來推斷,洛德認為,第二種猜測是對的。
不管是哪種情況,他是怎麼發現的呢?
原因之一是,耶米納在搞假報告時匆匆忙忙,很不細心。最先引起洛德注意的,是不同日期的病人報告表上,填寫的筆跡極為相似。一般說來,填寫這些專案不僅筆跡不同,而且用的筆也不同。即使醫生每天使用同一支圓珠筆,這支筆寫出來的字也難得完全一樣。
光憑這一點還不能得出定論。耶米納有可能先作了記錄,然後又耐心地把它們一一重抄成比較整潔完善的報告。但是一個繁忙的醫生不大可能這樣做。這促使洛德進一步地仔細查詢證據。
他找到了。
對用試驗藥的病人所作的檢驗中,有一項是檢驗尿的pH值——酸度或鹼度指數。一般人的化驗結果是在5—8這個範圍內。但化驗的日期不同,其結果往往各有不同,而通常是有變化的,也即:倘一個人在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