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出於調侃。為表示對他判斷的尊重,我從未讀過那部小說。
約翰·威廉斯並非刻意要堅持或者回避某種型別,他對探索當規範開始控制素材或者情節,更麻煩的是,開始控制人物時出現的言不由衷的情況更加感興趣,儘管他是在型別內寫作的。約翰·威廉斯對型別的探究顯示出他的博學、莊重和睿智。打破傳統不一定要轟轟烈烈,我幾乎能看到他在研討班講這句話時的神情:眼睛專注地看著我們,然後將頭微微偏向一邊,滿頭黑髮光滑地向後梳著,嘴裡叼著雪茄。
《屠夫十字鎮》。在哈佛學院就讀的第三年,剛聽完拉爾夫·瓦爾多·愛默生的演講後不久,威廉·安德魯斯便放棄學業,前往西部。那是1873年,當時美國有錢人都熱衷於穿野牛皮做的長袍,所以野牛皮可以發財致富。儘管在小說的後半部分,野牛的捕獵者們對這一時的狂熱感到迷惑,認為“你永遠無法確切知道他們究竟要什麼”,但野牛皮以及從中獲得的利潤——不管嗅得到商機還是嗅不到——都不是威廉·安德魯斯想要追求的。和愛默生的父親一樣,安德魯斯的父親也是一位論派的牧師。安德魯斯和愛默生一樣,在學術的殿堂裡找不到自我:
【4標@】有時候聽完教堂冗長的佈道和教室沉悶的教學,他匆忙逃離劍橋市區,來到西南城郊的樹林和田野。那裡獨成天地,一片寧靜。站在光禿禿的土地上,他感到自己的大腦沐浴在清新的空氣中,彷彿升入無盡的太空。日常感覺到的卑微和侷限在曠野中消失殆盡。他曾經聽過愛默生的一次演講,此時想到了其中的一句話:我是一顆透明的眼球。面對四周的樹林和曠野,他自己消失了,盡歸於無,卻能看到所有的一切。他周身流動著一種莫名的力量。此時他覺得自己是上帝的一部分,自由自在,這是他在國王禮拜堂、大學課堂和劍橋大街上從未體驗過的。透過樹林和綿延的田野,他能隱約看到西邊遙遠的地平線;此時此地,他看到了美麗的大自然,以及以前從未發現過的自己的美麗天性。
安德魯斯離開波士頓。“街上車水馬龍。人們行走在排列整齊的拱形榆樹蓋下面,榆樹看上去像是從人行道和馬路的石板上強行生長出來的。”他離開了比肯和查爾斯河附近克拉倫登大街上他父親的住所。“查爾斯河也出現在他的腦海裡,這條河蜿蜒流淌在條塊分割的農田、村莊和城市中間,將人類和城市的垃圾帶出去,流進大海灣。”安德魯斯想去人跡未至的地方。儘管他離開了出生、成長的房子,但他似乎還沒有出生,還沒有長大。這是老生常談的故事,是個自我發現的故事,一個尋夢的故事,一個無所畏懼而又充滿自信地踏上征途實現夢想的故事,一個年輕人闖蕩西部的故事……在那裡開始了讀者或許從未有過的閱讀體驗:約翰·威廉斯對這類浪漫故事的真切檢討、對西部拓荒背後瘋狂能量無可置疑的詮釋、顯而易見的天意、“美國精神”及其投射出的個人主義,這種個人主義只有在美國邊區的廣闊天地才會出現。在那裡約翰·威廉斯受愛默生的超驗主義及其宣稱的只有在大自然中才能找到善良、真理和美麗的觀點的激勵。更加尖銳的是,對被認為只存在於自然中的天性的質疑,對個人靈魂與神聖的超靈——也就是與上帝的深度切合的質疑。威爾·安德魯斯是個新手,在西部小說中是個司空見慣的人物,卻是實現約翰·威廉斯寫作目的的理想人物:一個新手去探索在書本中讀到的西部世界。反諷在小說中無處不在,但不是那種刺痛的反諷,也不是那種搞笑的反諷。
安德魯斯來到堪薩斯的屠夫十字鎮才幾小時,就被說服出錢資助一次到科羅拉多落基山脈捕獵的遠征。米勒是一位經驗豐富的獵手,熟悉山裡的情況。他在多年前發現了一處隱秘的山谷,那裡有大批的野牛群。他一直在尋找一位合夥人來資助這次能帶來巨大收入的遠征。小說暗示很可能這個有大量野牛出沒的隱秘山谷其實根本就不存在,米勒不過是在吹牛,不過是帶安德魯斯出去兜一圈,然而,安德魯斯真正想要的就是兜一圈,體驗曠野的經歷以及由此帶來的自我發現。
米勒帶著安德魯斯給的錢出發,去了堪薩斯的埃爾斯沃思,想要僱一個剝野牛皮的人——弗雷德·施奈德,並且購置遠征的必需品,把焦急等待的安德魯斯和米勒的助手查理·霍格留在了屠夫十字鎮。查理·霍格將負責趕牛和搭營帳。霍格是西部小說中老一套的人物,但透過約翰·威廉斯的匠心處理,我們認識到人物塑造是挖掘老生常談的內容,而不是接受陳詞濫調。霍格缺了一隻胳膊,嗜酒如命,沉默寡言,只喜歡引用《聖經》以及顯然根據《聖經》中無懈可擊的智慧而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