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並不減於在一切民族中對於人的這一特權流行著的概念和我對此所作解釋的一致。人們且看柏拉圖在《共和國》第四篇和無數散見的地方叫做“合理思維能力”或“心靈合理思維部分”的東西,西塞羅所講的東西(《論神的本性》Ⅲ。26—31),以及本書第一篇在幾處已引述過萊布尼茲、洛克關於這一點所講過的東西。如果人們要指出康德以前所有的哲學家,總的講來,是如何在我所講的意義中來談理性的,那就不勝列舉了,雖然他們還並不知道把理性的本質還原到一點而以充分的明確性和固定性來加以解釋。蘇爾則在他《哲學雜文》第一卷的兩篇文章中,總起來指出了緊接康德出現之前人們在理性'這概念' 之下所理解的是什麼,其中一篇是《理性這概念的分析》,另一篇是《論理性和語言的相互關係》。在另一面,人們如果讀到最近的時代,由於康德的錯誤所影響——這種錯誤後來像火山噴出熔岩似的擴散起來——'有些人' 是如何談到理性的,那麼人們就會被迫去假定所有古代一切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