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火車上和梁思成相遇長談過一次。所謂假託的話不會是虛言,也正是創作的一種方法。一廂情願索引本事的研究者,忽略了此詩寫作時間是在徐志摩飛去的第二年夏天。斯人已逝,詩裡如何能一再說“你仍要儲存著那真!”、“你問黑夜要回那一句話——你仍得相信”。有種說法,認為“述事”是林徽因詩歌的一大特徵,是它高出那些只是抒情寫景的作品的原因所在,“將林詩裡所述之事分析出來,理解因此而深下去並且清晰了”。(蘭棣之:《林徽因的文學成就與文學史地位》)假如作索引派讀林徽因詩歌,恐怕會越讀越糊塗的。即使索引得好像是一清二楚,那蘊涵普遍意義的情愫受了侷限,降為個別經歷的感受,勢必影響品位林詩的想象空間。
退而言之,即使有所指的愛情詩篇,並非均為徐志摩而寫。某些篇什,硬要索引也當索引給其他男性,如寫於一九三三年歲末的《憶》,倒像寫給金嶽霖,去年他倆剛剛確鑿無疑地相愛過一回;《城樓上》像是給梁思成。憑什麼說“沒有任何一首是寫她與丈夫梁思成之間的愛情故事的”?其費解的理由是“丈夫又不大有時間讀詩”。(見蘭棣之文)
持偏見的這位研究者把林徽因詩作內容簡單地歸納為一個“核”,這“核”便是寫她“在愛情中的體驗和成長,從而探索愛情在生命中的意義,詩在人生中的地位。”研究者的本意在充分評價林徽因詩歌的成就,結果卻將枝葉扶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