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部分(1 / 4)

紀父面色一僵,喝道:“你冷靜點行不行!孩子還在!”

紀母根本不理會紀父的勸止,恍若失去理智一樣,用力吼道:“冷靜?你讓我怎麼冷靜!紀良我告訴你,我六年前就是太冷靜,沒有跟你離婚帶女兒走,後面才會發生那樣的事情,她現在的樣子全是你一手造成的,你好意思叫我冷靜?你好意思為了自己的利益把女兒當作籌碼?你他媽還是不是人啊!”

紀父失去了語言,沉重的閉上眼睛。

紀純不清楚父母爭吵的原因,但是聽到母親說到六年前,這個敏感的詞讓她的臉色一下子蒼白,十分無措地望著母親怒意滔天的面容。為什麼媽媽說,六年前的事情是爸爸的錯,到底怎麼回事……他們為什麼又要提起這件事,難道要再一次撕開她的傷口嗎……

紀純慌張地捏緊身側的衣服,下意識往後退,不想看見父母吵架,還是因為自己爭吵,她好想叫他們不要吵,可聲音咔在喉嚨吐不出來。

突然紀母轉過身來,對女兒笑起來,母親溫柔的笑容在女孩的眼裡卻是那麼恐怕嚇人,母親高亢的聲音倏地低柔,慢慢走向女孩,極輕極輕的說道:“純純啊,你想不想知道六年前那場大火的原因呢?媽媽來告訴你……”

女孩早已血色全無,恐懼地搖頭,一步一步後退,彷彿前面的人不是母親,而是一隻魔鬼。

*

或許每個人都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而紀純的父母也不例外,年輕時也有過一段錯誤的感情,不幸的是上一代人的恩怨,波及到了無辜的女孩。

當時紀良和林華芳已經結婚多年,並且生下一個女兒,女兒寄養在老家,夫妻二人在外打拼,生活也算平靜。直到有一天,林華芳發現丈夫私下與舊情人還有聯絡,林華芳本身就是一個強勢的女人,自然不能容忍丈夫還與昔日情人藕斷絲連。在林華芳的逼迫下,紀良終於坦言是有和前女友聯絡,不過兩人之間並未有任何曖昧的情愫。

林華芳自然清楚丈夫的性子,斷是不會說謊,不過丈夫對前女友沒有想法,不能代表他前女友對他沒有念想。那時,他們的事業已經算小有成就,或許便是這個原因招惹來了麻煩。

紀良與前女友張玲算是青梅竹馬,從小一起長大感情自然不用多說,不過張玲的父母一直看不起紀良,覺得配不上自己的女兒,於是待張玲到了成婚的年紀便尋人物色物件,林某在當地的鎮上算是小富小貴。好景不長,張玲婚後很快就發現林某發財的原因,竟是販賣毒品。某男自是威脅張玲必守口如瓶,於是張玲每天生活在恐懼裡,非常害怕林某販毒被警方發現牽連到自己。

幾年過去,紀良再一次見到張玲,昔日青梅早已不再美麗,面黃肌瘦,憔悴不堪。幾經詢問下,紀良才知道張玲的丈夫林某因為販毒已被警方抓獲,而張玲早些年在林某的逼迫下也淪落為一名吸毒者。紀良是一個重情義的男人,對方又是幼時玩伴兼昔日情人,雖說張玲當初放棄自己嫁與他人,那也是有苦衷。所以,紀良竭盡所能幫助張玲。

林華芳發現此事後,曾強硬要求紀良與張玲撇清關係,最多給她一筆錢另尋他處安生,奈何紀良說什麼也不肯,更是反過來指責妻子毫無善心,林華芳負氣也就閉口不言,任由紀良去安置張玲。

直到很多年以後林華芳都會想,如果當時她能在堅定一點,他們的女兒是不是能平平安安、快快樂樂的度過一生。

張玲的丈夫林某逃獄了並且找上張玲,見張玲生活安逸,林某心生妒恨,於是對張玲獅子大開口,索要一大筆錢財逃亡國外,威脅張玲如果不答應,他就告訴警察她也是販毒的一員,張玲驚慌之下便將此事告訴了紀良。

雖然紀良仗情仗義卻也不是傻子,不會任人宰割,更不會幫助罪犯潛逃,於是他馬上報警。林某聽到風聲就逃了,逃回了老家小鎮,探尋到紀良的家址,趁紀家只剩下一名女孩的時候,喪心病狂地放了一把火……

當林華芳知道一切時,已經晚了,他們才十歲的女兒已經慘遭牽連。

再後來,紀氏夫妻為了攢聚一大筆資金給女兒整容,把剛剛起色的事業轉手,否則他們怎麼會數年如一日,天天在外漂泊,抽不出一點時間去照料女兒呢,不過是一切重頭再來罷了。

*

直到今天女孩才知道,原來六年前的那場火災不是意外,而是別人蓄意的傷害。看著母親痛哭流涕的模樣,心裡說不出什麼滋味,眼睛很澀很疼,卻哭不出來,原來媽媽也一直活在難過自責裡。

紀母抱著女兒的身體,嘶聲哭泣祈求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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