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部分(3 / 4)

小說:王汝梅解讀金瓶梅 作者:嘟嘟

解字句,鹹中綮肯,人皆爭誦焉。”據此,《金瓶梅》滿文字譯者為和素。和素,字存齋,滿洲鑲黃旗人,累官內閣侍讀學士。《國朝耆獻類徵初編》卷七十五載:“《琴譜合璧》十八卷,和素撰,取明楊掄《太古遺音》,譯以國書,使明人舊籍轉賴此帙以永傳,是亦操縵家待創之制,為古所未有者矣。”《金瓶梅》滿文字譯者又有徐元夢說(葉德均《戲曲小說叢考》引《批本隨園詩話》)。徐元夢,字善長,一字蝶園,姓舒穆祿氏,滿洲正白旗人,累官禮部侍郎、太子少保。中年後精研學理,歷事三朝,在官六十餘年,以直言下獄者再。康熙癸丑(十二年,1673)進士(見錢儀《碑集傳》卷二十二)。到《金瓶梅》滿文字序刻的康熙四十七年,徐元夢已是垂暮之年,恐無力譯此鉅著。其精研理學的興趣,與譯序《金瓶梅》的作為、讚賞《金瓶梅》的觀點也不符合。《金瓶梅》滿文譯本序刻,是滿漢文化交融的一大壯舉,是清代前期,滿族統治者重視汲取漢族文化,確認通俗小說的價值,實行汲取先進文化政策的結果,而決不是滿漢文人和素的“遊戲”之作。康熙二十六年(1687)有對下層禁“淫詞小說”的聖訓;在上層翻譯刊刻《金瓶梅》這樣一項重要文化工作,不可能不得到官方的批准與支援。鈍宧《小三吾亭隨筆》雲:“往年於廠肆見有《金瓶梅》,全用滿文,惟人名則旁註漢字。後為日本人以四十金購去。賈人謂是內府刻本。……此或當時遊戲出之,未必奉敕也。”(《國粹學報》第七年第七十五期,1911年)鈍宧“遊戲”之見,不足取,所記日人購去的滿文字,不知是否為澤田瑞穗氏《要覽》著錄之天理圖書館藏本?(二)和素的《金瓶梅》評論明末清初,有十幾種批評文字,對《金瓶梅》各自從不同角度作了肯定評價。較早的東吳弄珠客序(1617)、謝肇淛《金瓶梅跋》。得月樓刻本《繡像平妖傳敘》(楚黃張無咎述,約1620年),則更把四部長篇進行比較研究,把《金瓶梅》與《水滸》視為一類,而《金瓶梅》“另闢幽蹊,曲中雅奏”,“可謂奇書”。清初,西湖釣史《續金瓶梅集序》,推《水滸》、《西遊》、《金瓶梅》為三大奇書,並稱《金瓶梅》為“言情之書”。李漁《三國志演義序》說:“嘗聞吳郡馮子猶賞稱宇內四大奇書,曰《三國》、《水滸》、《西遊》及《金瓶梅》四種。餘亦喜其賞稱為近是。”把《金瓶梅》與其他三部長篇並舉為四大奇書。這一觀點,為清初文人所接受。宋起鳳《稗說》把《金瓶梅》推為“晚代第一種文字”。這種觀點發展到康熙三十四年(1695),張竹坡評點《金瓶梅》時,則直接把《金瓶梅》定名為《第一奇書》,肯定《金瓶梅》的寫實成就,給這部鉅著以更高的歷史地位。和素在張評本刊刻十二年後,以張竹坡評本為底本,刪去評語,譯成滿文。他在滿文《金瓶梅序》中,繼承、吸收了前輩文人對《金瓶梅》的批評成果,稱《三國演義》、《水滸》、《西遊記》、《金瓶梅》為四大奇書,並認為《金瓶梅》寫平常的人物,如市井之夫妻、商賈、妓女、優人、和尚、道士、姑子、拉麻、命相士等,敘述詳盡,栩栩如生,為四奇書中之佼佼者。他把前人“另闢幽蹊”的評論具體化了。古代小說批評到明代後期,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李贄提出童心說,為小說創作開闢了道路,同時他又提出宇宙五大部文章之說(漢有司馬子長《史記》、唐有杜子美集、宋有蘇子瞻集、元有施耐庵《水滸傳》、明有李獻吉集)。清初金聖嘆又提出六才子書之說。他們都是把小說提到和正宗文學《史記》、杜詩同等地位。馮夢龍、張竹坡、和素則更進了一步,以獨立的小說觀念看待小說。馮夢龍《古今小說序》把小說發展史分為五個時期,確立了獨立的小說史觀念。他說:“史統散而小說興。始乎周季,盛於唐,而寢淫於宋。”發展到《三國志演義》、《水滸》、《平妖》諸傳,“遂成巨觀”。張竹坡與和素就是繼承馮夢龍的小說史觀與四大奇書之說,把《金瓶梅》提高到小說史的最高地位的。和素在翻譯《金瓶梅》的同時,研閱了不少漢文古代小說,他對古代小說在內容上給了概括說明:“揚善懲惡,以結禍福;或娛心逞才,以著詩文;或明理言性,以喻他物;或褒正疾邪,以斷忠奸。雖屬稗官,然無不備善。”關於《金瓶梅》,他提出的“凡一百回為一百戒”的觀點,是研閱全書後得出的。

滿文譯本(2)

(三)《金瓶梅》作者盧柟說《金瓶梅》在明末清初,得到眾多作家文人的讚賞。在明末,已知約有三十多位文士與此書傳抄、寫定、評點、刊刻、題序、批評等直接或間接有關。在清初約有十幾位文士與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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