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科研本身就是一件比較私人的事。雙方都說自己是真正的發明者,而支援他們訴求的這些證據,並沒有直接能夠證明這一點的。就是有也僅僅只是參與研究的那些助手或同伴的證人證言。而在以事實為依據的法律面前,人的口供一般都不會被過分採信。
而這些證據中,最有分量的應該就是托馬斯陳和錢伯斯之間的電子郵件了。不過由於雙方都沒有很好的保留郵件,所以雙方提出的郵件綜合起來只能表示出一個事實——錢伯斯和托馬斯陳對於doms技術的研究的確進行過一番長時間的討論。
也可以說這項發明,事實上是雙方共同的研究協同完成的。但按照一般的認定,一項研究,即便是有多人參與,那麼這些人中必定是有一個占主導地位的人在統領全域性的。之前domcus公司就主張這項研究本來就是錢伯斯的主攻課題。而托馬斯陳僅僅只是一個助手,或者說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助手而已。
兩人之間的師生關係,也的確能夠證實這種說法。在一般人眼裡,老師做研究課題的主導,學生作為輔助這是非常順理成章的事情。之前幾次有利於domcus公司的判決也就是基於這個慣性思維做出的。
在提交電子郵件作為證據的這個環節,雙方都把各自擁有的往來電子郵件提交法庭之後,薩博特突然扔出了一顆“重磅炸彈”!
“法官大人,諸位陪審員。下面我要提交一份新的證據!這份證據是我們和htmail公司協商後,在保證不侵犯第三方利益的情況下,由電子郵件服務提供商提交的一份電子郵件原始資料。”薩博特朝著王薇琳陰冷的一笑,一邊將證據提交給了法官。
當然根據規定,他提交的證據也需要給王薇琳一份副本。當薩博特的助手將這份新證據的副本交給王薇琳的時候,王薇琳臉色變了變,隨即說道:“法官大人,這份證據開庭前沒有提供給原告方。對於證據的真偽,由於時間關係,我們無法進行必要的調查。對於證據的真實性,原告方表示懷疑。希望能夠將我方質疑記錄在案。”
按照摩國法律規定,所有的呈堂證供應該事先提交法庭和訴訟對手,留出時間讓對方對於證據的真偽進行查證,以示公平。而像薩博特這樣臨時提交證據的,不是不行。但王薇琳的質疑也必須被記錄在案。當然法庭是否採信這份證據也需要提交證據一方給予佐證。
隨後薩博特又提交了一份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提供商和數字簽名驗證服務商的證明。這兩份證明已經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可以證實這份郵件的確是原始的郵件。而郵件的內容是,托馬斯陳寫給錢伯斯的一封感謝信。
在這封信中,托馬斯陳對於錢伯斯的指導表示了感謝。他在行文中有這樣一句話:“doms技術的研發過程中,是您給了我方向上的指引,如果沒有您的指點,我將一事無成……”
薩博特就此提出,托馬斯陳自己承認了錢伯斯在兩人協同研究中的主導地位。這份郵件可以證明托馬斯陳的訴訟是完全顛倒黑白的。
當這份郵件被證明真是可信,同時又有著托馬斯陳自己所說的話,一時間引起了旁聽席中一陣陣竊竊私語。
眼看著這個亂哄哄場面,法官“梆梆梆”敲擊了幾下法槌,連著高聲喝道:“請保持肅靜!”
控制了審判庭內的秩序之後,法官對薩博特問道:“被告方還有什麼證據需要提供嗎?”
薩博特淡淡地笑了笑說道:“法官大人,我想事實已經很清楚了。這份郵件是我方提供的最後一份證據。我們期待法庭做出的公正判決,以告慰錢伯斯教授的在天之靈。”
他的話給人的感覺不像是一個律師,而像是一個虔誠的佈道者。陪審團席位上不少的陪審員聽到他的話微微頷首,都流露出了認同的表情。
摩國雖然是一個移民國家,但其宗教信仰和價值觀還是和西方人的普世價值保持一致的。而薩博特之前的法庭辯論環節,時不時地提到了托馬斯陳作為學生不但剽竊了錢伯斯教授的研究成果,更是將老師告上法庭。對於托馬斯陳的東方人身份也做出了似有似無的一種暗示和引導。
在他的描述中,托馬斯陳被描繪成了一個不敬上帝、沒有信仰、欺師盜名、唯利是圖的小人。加上這份新出現的證據,大多數陪審團成員的心裡已經對這件案子有了一個主觀印象了。
可以說如果不出意外的話,這次的庭審做出的結論應該是對nimade公司有利的判決。旁聽席上的不少新聞撰稿人已經在思考新聞稿的標題該如何寫了。
法官聽完了薩博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