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部分(4 / 4)

小說:大天王 作者:向前

之一!

“太好了!謝謝傑哥,哈哈,我有門傑的電話號碼了!”得到門傑肯定的答覆,萬彤彤的臉上頓時充滿了歡喜的表情,大聲的歡呼了起來。

“哦,對了傑哥,這是我父親讓我給你的!”

開心了片刻,萬彤彤猛然拍了一下自己的額頭,似乎是想到了什麼,從一旁的座椅上面拿起了一份檔案遞了過來。

這份檔案,剛剛一直放在旁邊的椅子上面,被桌子遮擋,門傑也沒有看到。

“這是……”

接過了檔案,門傑看了幾眼,頓時瞪大了眼睛,有些不敢置信的感覺。

這份檔案,是邀請門傑為一款名為酷牌手機做代言的合同!

“叮,發現中級代言廣告,無合同漏洞,建議簽署!”

腦海中傳來一陣系統的提示音,門傑有一種炫目的感覺。

合同上面的要求,是與門傑簽訂兩年的代言,每年的代言費足足有四十萬,加在一起可就是整整八十萬!

剛剛開始在橫店跑龍套的時候,門傑還在糾結於一個問題。

是電視明星的片酬多,還是電影明星的片酬多!

而後,經過了一段時間的對於娛樂圈的瞭解,門傑才知道,原來……是廣告明星的片酬最多!

門傑花費數月拍攝的倚天屠龍記,拿到了三萬多塊錢,拍攝功夫將會拿到12萬的片酬,而現在,只要花費一天的時間,拍攝一段廣告的話,便能夠賺到兩年八十萬的數字!

雖然與公司分成,再加上扣稅之後,大概只能夠拿到三十萬左右,但對於拍電視劇、拍電影來說,賺錢實在是太快了!

“傑哥,這個問題我要向你道歉!”見門傑看著合同有些發愣,一旁的萬彤彤聲音變小的不少,脆生生的說道。

“我爸爸來的時候交代我,讓我先跟你說為我拍一段影片,認同我是門傑粉絲團團長的話,讓我提出這個要求之後再把合同給你!”

聽了萬彤彤的話,門傑頓時明白了過來,萬彤彤口中所說的父親,應該就是金陽集團的董事萬耀陽!

而這份代言的合同,估計也是萬耀陽因為上一次讓自己去長沙舉辦籤售會,之後給自己的好處。

雖然這種機會是別人贈送而非自己賺到手,讓門傑有些彆扭的感覺,但門傑也不會拒絕。

誰會跟錢過不去?

倚天屠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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