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忘卻了子慎和她之間的種種幸福與現在的不快。她覺得她和子慎已經完了,她要正式成為大明星了。
清早,秦雨同經紀人一起去了皇家唱片公司,雙方就簽約儀式進行了簡短的交流和說明,由於皇家唱片公司的實力和聲望,能夠簽約就能夠獲得非常多的宣傳機會,著對於秦雨無疑是求之不得的事情,而皇家唱片公司確實認為秦雨各方面條件俱佳,唱功也非常出色,作為一個潛力股,皇家唱片也不想放過。
由於相互都想簽約,心誠則自然能很快將事情辦妥,不到兩個小時,合同就簽了。
合同主要是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大致條款和內容如下:
一、雙方簽約三年,薪金一億,全部由皇家唱片公司支付給秦雨。第一年一千萬,第二年三千萬,第三年七千萬。不過皇家唱片公司有權在最後一年無條件解除合約,在前兩年如果秦雨不讓如下要求辦事或沒達到預期的結果,皇家唱片公司也可以對她進行解僱或降低薪金。
二、公司的要求必須遵守,不遵守可執行第一條規定。
如:
不能無故休假、缺席公司為之安排的任何活動,如果連續一週沒按公司要求出席活動,可以解除合約。
不能隨意談戀愛,任何戀情必須在公司的安排、允許下進行,如果連續三次沒經過公司同意和其他同異性朋友曖昧的交往,並且被娛樂媒體抓拍到,公司有權解除合約。
公司安排的緋聞物件,必須無條件接受。如果條件特殊,如必要的炒作,還得必須同被安排的物件進行親密接觸。
不得私自舉辦任何公開活動,一切活動都必須經過公司允許。
三:在合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