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喂,笨蛋歡歡,你怎麼見人就撲上去啊,小心被人抓走煲湯喝了!”池晚往它背上抓了抓。
“歡歡小時候的好~可愛的!”池晚說著,掩飾不住那股子興奮勁兒,“你知道薩摩耶吧,小小隻的,白絨絨的,還有一雙特別無辜的眼睛,怎麼能忍得住不去抱它?所以這傢伙養成了這壞習慣,一見到我就要抱抱。不過,我沒想到它居然不怕你,歡歡挺認生的,一般人它不會去親近。”
其實這隻並不是原來的那隻歡歡,狗狗的生命很短,這已經是歡歡三代了。
萬老爺子很喜歡養狗,為了紀念歡歡,後來的薩摩耶都叫歡歡。
她大概和歡歡很有緣,每一代歡歡都很喜歡她,只要她一彈鋼琴就會飛奔過來,坐在她旁邊吐舌頭,似懂非懂地搖尾巴。
她本身去萬家的次數並不多,其中兩次還是因為兩代歡歡死了。
這是第三代歡歡,因為長得相像,就像看見前兩代的歡歡一樣,悲傷會少一點。
“我是一般人嗎?”封以珩撓著歡歡的背,抱著它隨它鬧,對池晚說,“你忘了我之前跟萬茜不清不楚的關係了?萬家我也去過,歡歡是認得我味道的,它剛才只是在辨認,認出來了自然就不怕了。”
薩摩耶是萬老爺子養的狗,他去過萬家幾次,有看見過。
萬茜不喜歡和它玩,他想,女人大多怕狗,不和狗親近也理所當然。
但看見剛才那一幕,他認為若讓萬茜來代言所有女人,絕對是最錯誤的。
池晚愣了一下。
“你怎麼知道它是萬家的?”
她……沒說啊。
封以珩和歡歡玩鬧著,抓抓它的毛髮,勾了一下嘴角說:“你忘了我是你的忠實讀者?出自你手的頭條我可是都一字不差地看過的。揭露萬茜背景的那期你不是什麼都說了。”
很多人都在奇怪,為什麼連萬家的狗叫歡歡這麼細節的事兒她都知道。
他當時也是奇怪的,但並不在意。
他沒看池晚,笑得神秘:“或許你可以給我解解惑,為什麼萬老爺子的薩摩耶,看見你如同看見親人一樣?”
“如果是以前,我或許會告訴你,在嫁給你之前我在萬家當過女傭,照顧過歡歡,有很深的感情呢。”池晚看著他笑。
“恩,很自然的答案,按照我們以前的關係,
我肯定不會去調查你,那麼我就會信了你的謊言,”他依然抱著歡歡,但眼神終於繞過歡歡看著她,“你知道,我後來也不再查你,是想等你親口告訴我你的一切。或許……今晚可以告訴我,你為什麼認識歡歡嗎?”
“唔……大概……可以吧。”池晚的視線是落在他身後的。
封以珩因此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