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部分(3 / 4)

刻出現一道血痕。

一時間,兩人停下動作。

宋傾城平復好情緒,開口:“要說的上次已經說清楚,你來看外婆,我沒理由阻止,你是她鄰居好友的孫子,她以前多多少少疼愛過你。”說著,她的話頭一轉:“外婆知道鬱庭川的兒子是聾啞兒童,我從來沒告訴過她,鬱家人是能不提就不提,是你說的吧,不管你的出發點是什麼,我只希望,我們之間還能留住最後一點情面。”

沈摯的喉結一動,目光直直的看著她,忽然笑了笑:“是啊,他隨便撥個電話就能讓涉事的民警停職,打聲招呼就讓你外婆住進高階病房,你是該好好維護他,畢竟,你外婆也是真的不喜歡他。”

☆、第143章 鬱庭川無權無勢,你還願意跟他

這是宋傾城第一次聽到沈摯用這種諷刺的語氣說話。

在她的回憶裡,沈摯的言行舉止,始終貫徹著儒雅斯文這四個字。

然而,就像外婆說的,人不可能沒脾氣。

可是沈摯從來沒有生氣的時候,哪怕是最年少輕狂的時期,他也沒在學校裡跟人起過沖突,面對別人的挑釁,不過一笑置之。

這一刻她又覺得,自己或許沒有真正瞭解過他這個人。

宋傾城想著沈摯說的這番話,抓住了其中的重點:“什麼民警停職?”

“你不知道?”沈摯的笑容淡下去,緩緩鬆開宋傾城的手腕,臉上表情變得自嘲:“這就是權貴跟老百姓的差別,有錢有勢的,打個電話就可以討回公道,換做普通老百姓,只能打落牙齒和著血往肚子裡咽,由著他們欺凌羞辱。”

宋傾城不想再聽下去:“權貴怎麼樣,老百姓又怎麼樣,你不是已經在往那條路上走?同樣的,我也是。所以往後大路朝天,大家各走一邊,是最好的結局。”

沈摯點頭:“對,我一直在努力往上走,在五年前你被警察帶走的那刻起,我就不允許自己繼續那樣庸碌無能的活著。”

宋傾城捏緊手裡的包帶,又聽見他說:“他們指控你藏毒,我去案發的酒吧,老闆不願意給我看監控,我想找當時在場的人,沒有一個肯站出來作證,生怕惹上麻煩。”

沈摯說:“那種挫敗感,讓我想起以前的碰壁,大四準備實習,我本來要留校當助教,卻被一個海歸臨時搶走名額,那海歸不過是個靠錢買文憑的二世祖,而我讓出名額的同時,還要笑著說沒事。”

出事的那個夏天,正是他讀大四的那年。

“大學那會兒,給喜歡的女孩過生日,買給她的禮物,永遠在一百塊以內,後來我攢下生活費,買了條手鍊送給她,她說的第一句話不是好漂亮,而是這一定很貴吧。”

“……”宋傾城的眼角乾澀。

她知道沈摯家裡情況,所以從來不會向他索要昂貴的禮物。

那時候,沈父沈母還沒評上教授,薪資雖然不算低,但家裡有個小兒子,各項支出增加,又置辦了一處大面積的套房,每個月給沈摯的生活費不會太多。

十五歲,她還沒有去陸家。

從南城到餘饒,來回車票要三百塊。

當時,兩個人剛確定關係,難免也像其他熱戀中的男孩女孩。

沈摯每半個月都會回一趟餘饒,因為是早戀,為了避免家裡發現,他是住在外面的小賓館。

談戀愛,開銷大了,從大二開始,沈摯已經出來找兼職。

這也是她無意間知道的。

她過生日,他帶她出去吃飯,她就選普通的餐館,他要送禮物,她就拉著他往飾品店裡跑,然後抱個三四十塊的毛絨玩具出來。

沈摯並不想過多回想往事,卻又不得不繼續說下去:“十六歲,被我爸媽送去餘饒,餘饒在升學方面的政策比南城寬鬆,其實我知道,因為他們要照顧剛出生的兒子,沒有更多精力顧及到我。剛去餘饒,我內心很沉鬱,即便嘴上沒有說什麼,後來在那遇到你,我發現其實沒那麼糟糕。當時你還只到我的胸口,有什麼吃的,都要搬一些來我家,開始我覺得這個小丫頭怎麼那麼煩人,後來卻漸漸習慣你跟著我做作業的日子,你出去做客,我往你家門口路過了好幾回,連我奶奶都看出我在找你。”

“有一次我帶你去釣龍蝦,剛下過雨,沒看好你,你拿著釣竿跌倒在河邊,磕斷門牙,回家後跑到樓上嚎啕大哭,我卻忍不住笑出聲,你一連好幾天不理我,我放學回家,剛好看見你拖著大腳盆到院子裡洗澡,只穿著小短褲,那是我第一次落荒而逃。”

沈摯的語氣滿是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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