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寧願退出這段不屬於自己的感情,畢竟她想要的不是一個活人,而是一個有血有肉,會心疼會愛,把自己當成寶貝護在手心的完整的蕭祁。
可她自己本來就是蕭祁的未婚妻啊,假如上帝不給她開了這樣一個殘酷的玩笑,照計劃,他們早就是一對喜結良緣的新婚夫婦了不是嗎?
況且,她的肚皮裡還有一個小寶貝,就像寧遠說的那樣,那是他倆共同的結晶,理應不應該由她一個人承擔。
之前是因為迫不得已,不得不做出如此極端的舉措,逼自己一個人承擔這些。
其實孟白也知道,自己是一個性格十分固執的人,決定的事,十頭牛都拉不回來的。
但在那段最煎熬的時期,要是身邊沒有錢薇薇的陪伴的話,她也不敢如此決絕的從中國大陸頭也不回的來到完全陌生的另一個國家。
身邊的人都在旁敲側擊的來關心自己,是不是該聽聽身邊這幫好朋友的聲音呢?
看來這一次真的不能逃避了,是時候把兩人被耽誤的姻緣重新續寫了。
可是孟白還是無法不去想蕭祁的“新歡”陶莎莎。
畢竟在很長一段時間裡,蕭祁都把陶莎莎當做愛人來對待的,要說蕭祁能很快就放下與陶莎莎的感情,把她就此忘得一乾二淨,任誰都無法做到吧。
但如果蕭祁在還沒有徹底想清楚的情況下就和自己重新開始,真的有必要這樣不清不白的開始嗎?
這顯然不是孟白想要的。
孟白從剛才寧遠那有些開玩笑的話裡徹底清醒過來了,她不想在事情還沒有扯清楚的情況下就毫無保留的接受蕭祁。
相比陶莎莎來說,自己的確是有更多的籌碼的。
她是蕭祁的未婚妻,她還有蕭家的骨肉,她理所應當的成為蕭家的女主人。
如果和蕭祁結婚成了唯一的目的的話,未免把自己看得太輕了吧。
因為無論蕭祁失憶與否,婚約都應該照常履行,也不會有人指責她。
可她偏偏不要這些名義上的東西。
如果這一切都不是建立在蕭祁百分百隻愛她一個人的基礎上的話,那又有什麼意義呢?
她寧願不要這份被人施捨而來的感情。因為這不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