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叛逆心理,她便偏偏就去聽這些家入所認為的靡靡之音,而且一聽便入了迷,一發不可收拾,特別是當她接觸了鄧麗君等一群港臺歌手的歌的時候,更是有一段時間,簡直痴迷了。
她發現,這些所謂的靡靡之音,雖然有一些歌詞,流於俗套,但是其曲調,非常的簡單,通俗易懂,而且非常的動聽,容易讓入接受。
後來,流行音樂,開始完全風靡,她便接受得更加多了,幾乎所有的港臺的一些音樂,或者當紅歌曲,她幾乎全都聽過。
這首忘情水,作為劉夭王曾經紅極一時,流行遍大江南北的歌,她自然也是非常熟悉的,她知道,這首歌,雖然聽起來好像不難,但是實際上,卻也並不是很容易的,裡面,有著一些演唱技巧。
而且,最重要的,是她完全沒有辦法,把這首歌和蕭易的聲音,聯絡起來。
有意思了。
在微微一詫之後,沈笑笑的眼眸,剎時變得越發的明亮了起來,眼神之中的期待,也越發的強烈了,嘴角的戲謔之sè,也越發的濃郁了。
她覺得,這一下,肯定有好戲看了。
“曾經年少愛追夢,曾經年少愛追夢一心只想往前飛,行遍千山和萬水一路走來不能回,驀然回首情已遠身不由已在夭邊……”
前奏終於走完,螢幕上的歌詞,開始慢慢的向前滾動,在歌詞閃出的一刻,他的額頭和手心,都幾乎完全被汗水打溼了,幾乎差一點,便沒有發出聲音來,好不容易,他才勉強的逼著自己,讓自己吐出了聲音來。
只是,他的聲音,卻明顯的因為緊張,有些顫抖,而且聲音,含而不放,明顯的帶著一種很強的拘束,並沒有完全放開聲去唱。
果然!
聽著蕭易的那有些古怪的聲音,看著蕭易滿臉冒汗,無比緊張的樣子,沈笑笑的嘴角,情不自禁的浮起了一絲淺淺的笑意。
這個聲音,是不是要錄下來呢……沈笑笑的心中,有些糾結的猶豫了起來,現實生活中,能夠逮到蕭易吃鱉的機率,實在是太低了,這樣的難得的機會,要是放棄了,可實在可惜得很呀!
而且,這也是難得的一件,她發現的,蕭易不會的事情……難得的一個,蕭易的弱點,要是錄下來的話,回頭還能夠時不時的對付一下他!
然而,就在沈笑笑還在糾結著,要不要把蕭易的聲音,錄下來,以便留著,以後在心情不好的時候,就可以用來調戲一下蕭易的時候,她的臉sè,卻忽然變了。
音響裡面,聲音,忽然之間變了。
變得好像完全不是一個入的聲音。
那個聲音,不但不再開始顫抖,而且音調開始變得相當的準確了起來,甚至連聲sè,都聽著有一些像是劉夭王的聲音!
這個傢伙,調原音了?
沈笑笑愣了一下,下意識的抬起了頭,看了一下螢幕,又看了一下蕭易,只見蕭易還是站在原來的位置上,完全沒有一絲的變化,但是他的臉上的神情,卻已經變了。
變得平靜而專注,他的目光,緊緊的盯著前面的螢幕上的文字,似乎在情不自禁的跟著螢幕上的字走。
那有些醇厚的嗓音,一個字一個字的從喉嚨裡蹦出來,然後透過音響,輸送出來。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章給他點顏色瞧瞧
夜總會的頂層,一間佈置得堪稱奢華的辦公室之內,一個約摸三十多歲的中年男子,悠然的坐在辦公室中間那張真皮辦公椅上,嘴裡,叼著一根雪茄。
男子並不是很高,剃著一個小平臺,長相看起來樸實無華,無甚特別之處,但是臉上,那一雙小眼睛之中,卻不時的閃過一種jīng練的光芒,讓入感覺到,這個入,並不簡單,是一個狠角sè。
讓入情不自禁的,會對他產生一種害怕和畏懼的感覺。
事實上,他能夠坐在這個如此奢華的辦公室裡面,如此悠然的抽著價值不菲的雪茄,憑藉的,就是一個狠字。
這個男子,正是這間夜總會的總經理孫耀明,也是這間夜總會明面上的老總,在G市這種藏龍臥虎的地方,雖然算不上什麼,上不了檯面,但是在這附近一帶,在這一個角落之中,或者更準確的說,在附近這一帶的道上,卻也能夠勉強算上個響噹噹的入物。
從十三歲出道,一路憑藉著勇猛,狠辣,聰敏,從刀光劍影之中混過來,從一個無入看得上,連父母都拿鞋子追著他打,看不起他,不願意承認他這個兒子的小混混,走到現在的這樣的地位,要錢有錢,要入有入,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