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被發現之初,鎖定的犯罪嫌疑人——君明翊。
可是,明眼人都看得出來,這事不是君明翊做的,
原因無他,實在是證據做得實在太明顯了,他君明翊怎麼可能有這麼傻,居然把自己和被害者的照片留在現場?
而且,透過警員們的調查,又很快的發現,君明翊有不在場證據,根據屍檢結果表明,死者被殺害時,應該大概在那天傍晚六七點左右,可那個時間裡,君明翊正在開會,有那麼多市府的高層們作證,甚至都容不得人懷疑。
一時間,警局內陰雲密佈,署長都愁瘦了兩圈。
分兵幾路的警員們會同在一起,安靜的坐在會議室裡,負責主持這次會議的總隊長冷著臉,眼神冷颼颼的瞪向下方的眾多警員們,“廢物!一群廢物!居然連半點線索都找不到……”
副隊長苦笑,“李隊,實在是兇手太狡猾了啊,根本沒有留下任何破綻:死者的衣服被人換過,是最普通的衣服,身上用廉價漂白水浸泡過,甚至連半點指紋都沒留下,只能確定出,兇手力道不夠,如果是高壯男人的話,她喉嚨上的傷口應該比現在的深,所以我們可以斷定,兇手是女性或者是了比較瘦弱的男性。”
“我同意副隊的判斷,”一位組長開口道,“另外,我有必要提醒一下大家,還記得報案者劉正遠嗎?我們已經以協助調查的名義,把他扣在警局裡足足三天了,再過幾個小時,我們就再也沒有任何理由把他留在警局……到時候,他很有可能把本市副議長涉案其中的事情抖落出去,到時候我們要承受的壓力就不僅僅是來自上頭,還包括了普通民眾和輿論。”
總隊長揮了揮手,“沒事,警告他幾句,只要他沒證據,我們儘可以以案件需要保密的理由,反駁這種‘謠言’。”
在座的眾人紛紛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