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綠綠的小本本。陳天毅分開開啟看看,發現是一本貼著自己照片的軍官證,上面的名字是陳天毅,軍銜是中校,發證單位是帝都軍區,職務是營長。一本是持槍證,個人資料內容和軍官證差不多,槍支種類則限制了只能使用小口徑槍支,使用自動步槍這種大威力槍支的話,事後就要向發證單位,也就是帝都軍區寫報告。
最後一本則有些不得了了,傳說中的殺人執照,又稱特殊工作執照,由中華官方的中央蓋章發放。擁有者在殺死某個人卻逃脫失敗後,可以向包圍自己的警察出示這個執照,接著無視一切保持沉默,等發給他執照的單位來把人領走就行。
當然,這玩意自然不像傳說中的那樣,擁有它就可以看誰不順眼殺誰,否則豈不是天下大亂了。這種執照,一般是官方發給特工之類的人,以方便他們在國內的工作。
某種意義上來說,就是和警察證一樣的東西。擁有這個執照的人,如果是接到指令才殺人,那自然是什麼事情都沒有,被人領走後該幹嘛幹嘛去。可如果是為了完成任務、或者受到襲擊才被迫殺人,就要接受發放執照單位的嚴格審查。
比如說,某個擁有執照的特工,為了探聽敵國特工的情報,潛入了某個敵國特工相約聚會的酒店,結果因意外被人發現,就把那個無辜的路人殺了,那審查肯定過不了。因為該特工完全可以在不殺人的情況下解決問題。可如果發現特工的人不是無辜群眾,而是那群敵國特工的眼線,那審查就能過了。
再比如說,某個擁有執照的特工,在酒吧和人起了爭執,因為對方的幾句謾罵就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