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個月現已保外就醫,期間據說損失了2個億。而行賄凹。多萬元,其實是王毅上門要的。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一開始,吳城市水務局在獨墅湖東面拍了塊地,面積凹畝。後來水務局又不想要了,此時正好顧某透過王毅找到王和,說是要地皮開發房產,王和就讓他把那塊地皮拿去。那塊地皮原來是工業用地,要搞房產,得變換土地性質。而改變土地性質,一方面要市委討論審批,另一方面還要補交土地出讓金房產用地的價格自然比工業用地高多了。前道手續王和是做了,但後道卻沒叫顧某去做。結果,那塊土地讓顧某淨賺了;萬億多元。事後,王毅就找到顧某,說是要分點好處,顧問他要多少,王毅說了8功多萬,顧某就開了張支票,讓王毅拿走了。至於這筆錢是否是王和指使王毅去要的,就不得而知了。
審理案件的時候,那口。多萬元贓款到底算在王和頭上還是算在王毅頭上,各方意見並不統一因為是一種新型犯罪,所以王和的案子拖了一段時間沒辦法判。
但是蕭震的運氣好像特別好,沒幾天之後,中央紀委居然突然下發了《關於嚴格禁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若干規定》,認定官員家屬收錢視同本人受賄因為行賄者也是看在官員份上才肯給錢的,這才解決了上訴爭議款項是否列入受賄數額。同時,據說紀檢部門和法院對王和的處理意見也不統一:一個認為要判死刑,否則不足以平民憤;另一個認為不能判死刑,而應該判死緩,否則潛逃到國外的貪官就不可能願意回來。
現在,王和案一審是結束了小判的是死刑;但二審判決還不知道要到什麼時候,因為據說他檢舉出了一些同僚。而根據規定,在審清檢舉物件問題之前,王和的案子是不可以了結的,”
這是一封匿名文章,看得出是一位記者寫的,他對文中提到的幾位主要市委領導都談不上什麼尊敬,倒是對王和頗為惋惜。
文章迅速被多方轉載,由於是夜裡發出,政府沒有一個管理人員線上,於是直到第二天,市政府網站的管理人員才知道此事,他們自然不敢擅自處理如此“大事”連忙上報。
一小時四十分鐘之後,一份簡單的報告呈上了蕭震的辦工桌上。
第036章 雷霆(三)
二二的報告只是份簡報,情況蕭震不看也罷。因為在必四酞告之前。已經先由沈誠傳來了口頭報告,大體是個什麼事情,蕭震已然知曉。其實王和在吳城的官聲口碑的確不錯,現在忽然出了這麼大的事情。吳城百姓有些不明真相的。出來幫王和說幾句“公道話”其實也算不得什麼,畢竟這些話站在老百姓的角度來看,也許也的確算是“公道。”只是實際上並非如此罷了。
刃。年舊月飛日,江東省吳城市原常務副市長王和因受賄罪被金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法院經審理查明”年至吶年間,王和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收受賄略款共計人民幣;傷億元、港幣萬元、美牙度四元。從現已查明並經媒體公開曝光的貪官受賄數額上看;王和已然創下新華夏記錄。上億賄金使他坐上新華夏成立以來“第六貪。的交椅。被釘在歷史的恥辱柱上。
幾個月前的功年8月7日,時任吳城市副市長的王和突然被,“雙規至舊月份訊息正式傳出。輿論為之譁然。
人們議論紛紛,將焦點聚集於吳城政壇。其中原因,倒並非王和官當得大、錢貪得多。儘管吳城經濟發達。甚至超過許多副省級城市。但因為早年劃定副省級城市時。吳城還沒有今天的成就,而此後國家一直未新增副省名額。也就是說,經濟成就驕人的吳城仍然只是個地級市。王和也無非是個小副廳級官員。至於王和貪賄數額多寡,因為當時案子才剛剛調查。自然無從知曉。就拿其他地級市的貪官來說,少則數十萬數百萬元,多則上千萬元,但在經濟日漸發展、大案日漸增多的今天,人們倒也並不覺得稀奇。
人們最覺稀奇的是,吳城。竟然也出貪官!
就在案發前幾年,全國各地的紀檢監察機關、檢察機關的同行們紛紛雲集於吳城,一撥撥前來考察學習當地的廉政建設先進經驗。那麼,吳城的經驗究竟叫什麼?據他們自己的總結,再加上媒體的報道,稱之為“百官共廉
報道稱,吳城是一所獨特的幹部學校,這裡有一套獨特的教育幹部的方法,有一種群體性、長期性的廉潔奉公的氛圍,吳城的幹部創造了廉政奇蹟。
眾多媒體在解讀吳城“百官共廉。現象時注意到了吳城的歷史和文化。吳城歷史上出過不少著名清官。如白居易、范仲淹、況鍾等,他們是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