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城市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的指揮長。
由於吳城城市建設飛速發展,幾乎每一項重要工程或計劃均與王和多少有些關聯,並且最終都需要由他拍板或者落實。於是,房產商用金錢專攻他,最終將他轟到。經法院審理查明,舊6年至吶年間,王和利用職務之便,先後收受吳城鼎立物產有限公司總經理顧某、吳城市華業百福房地產有限公司總經理陳某、吳城易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某、吳城天熹房產開發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林某某、吳城市友和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凌某某等人的賄略款,共計人民幣;偶億元、港幣萬元、美元4四元。受賄;億餘元的王和,以建國以來腐敗金額最高的“第一貪”形象驚曝於世人面前,其單筆受賄金額8勁萬元更是創下史無前例的紀錄。
經金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王和案所涉及的五起受賄案件大多與土地和房產開發有關,多筆受賄款都是在徵批土地和轉變土地用途的過程中收受的。
檢察機關指控”甥年鑰,王和出任吳城市副市長。當年,其子王毅從南大畢業,醞釀開拍賣公司,註冊資金至少要犧萬元。王商索賄,就發生在此時,並從此一發不可收拾。檢方查明,王以兒子的名義索賄或受賄刃力多萬元。
王和在擔任吳城副市長短短三年期間受賄億多元。平均每天受賄約十萬元。其中有一筆超過凹。萬元,成為我國貪官單筆受賄之最。
行賄及凹多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