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部分(3 / 4)

小說:韓娛王 作者:悟來悟去

然沒有熙成所要求的那樣,將這婦人抓進監獄那麼徹底,但總算也解決問題了不是。

“我……我會找工作的,”李恩珠的哥哥九十度的大鞠躬。

“嗤,說真的,我不是太相信你,這樣好了,我有個朋友開了幾家修車廠,你不是喜歡玩車嗎,去這個地方找他吧。”

“謝謝,”李恩珠的哥哥低著頭,雙手接過名片。

“如果我聽說你工作的不夠努力,”李光大繼續威脅,“那就麻煩你的親人經常要去監獄探望你了。”

李恩珠將李光大送出門,溫婉的鞠躬道謝,“可以見見那個人嗎?”

“我會幫你問問的,”李光大嘆了口氣,“我建議你還是不要見了,你不能和那個人有太多接觸,否則我就有麻煩了。”

“我明白的,”李恩珠終於還是沒有忍住從眼中滑落腮邊的淚水,“但是,拜託了。”

兩天之後的法院候廳室,李光大似笑非笑的看著熙成,問道:“這個人,你見不見?”

“不見,沒空。”

警官先生頓時鬆了一口氣。

第106章三星廣告劇情

【弱弱的問一句,還有推薦票票嗎,感謝蟲311、宇後、紫煌紫、枉生生、風蘆、移動清風、Alex_emmy幾位的打賞,感謝紫煌紫的1888,恭喜宇後成為韓娛王的新執事】

韓國司法整體參照大陸法系,但是因為受到很多英美法系的影響,如今已經變得面目全非。

和英美法系不同的是,公審的時候可以旁聽,但是卻沒有英美法系那種彰顯民主的陪審團,事實上陪審團制度,要到零八年審判索馬利亞海盜的時候才被第一次使用。

李光大警正和一位首爾地方檢察官代表首爾警察署作為原告,出席公審大會。

原告代表律師是李敏勝大律師,他同時又是高麗大學法學院的教授,在韓國司法界也算小有名氣。

孫東鎮看到這老頭就覺得頭疼,但是他不得不迎上去,“老師好……”

“喔,原來是東鎮,看樣子咱們要在今天的公審上交流一下各自所學了,”李敏勝臉上沒有任何表情的點了點頭,同樣深鞠躬回禮。

熙成在旁聽席上找了個位子坐下來,然後拿出紙和筆——開始寫歌。

寫那首俞勇鎮轉交給他的業務,三星新款手機的廣告歌。

為什麼生活,隨時都要工作,人生,真是不容易啊,少年故作老成的感嘆一番,在亂哄哄的法**沉浸到了自己的世界。

三星的要求很簡單,只給出了幾個關鍵字,愛情、夢想、舞蹈、音樂。

當然,還有手機這個元素沒說,俞勇鎮給他的信封裡甚至還有一張手機成品全圖。

這個要求非常的寬泛,幾乎和什麼都沒給一樣,但是正因為寬泛,才更難去想。

需要劇情,需要曲調,需要歌詞,還要將它們完美的結合起來。

不過,熙成並不需要想一般創作家那樣“二句三年得,一吟雙淚流”,或是“吟成五個字,捻斷數莖須”,他只需要“觸發”。

他的腦子裡好像有很多節點,只需要觸發到,他就能從裡面拿出一首完整的歌。

“全仁權先生是雄踞韓國搖滾樂壇二十多年的傳奇人物,他可以毫無羞愧地說,自己的歌聲,自己聲嘶力竭的吶喊,是‘像農夫一樣拼命地勞動’。

我們的這位朋友,迄今為止,已做了大小近三千場表演,這一紀錄,在韓國幾乎無人能望其項背。在上世紀末評選的‘韓國流行音樂一百大金曲’的活動中,他被評為當之無愧的第一名。

從他的歌聲裡,能聽到韓國的歷史和現實……

這樣一位歌唱家,我並無意否認他的罪行,只是希望,法官先生在判決的時候,能夠從寬處理。”

孫東鎮站在辯護臺上,慷慨激昂的陳詞,在他的證人席上站著歌手李文藝、金長勳,以及攝影師金鐘萬,還有兩名粉絲代表。

李文藝名聲不顯,但金長勳卻被稱作韓國歌壇的張學友、歌神,出道20年人氣不減,至今已舉辦2000場演唱會。

他今天能夠出席公審,引起了不小的轟動,就連原告訴訟律師李敏勝都忍不住從座位上站了起來。

熙成卻連眼皮都沒抬,他的腦海裡正模模糊糊的出現一些影像,參雜著前天的練習生迎新典禮和A級練習生考核的畫面,似乎有些東西想要破殼而出似的。

“金長勳先生,難道你想要毒品正常化嗎?”李敏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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