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爾媒體負責節目製作,擁有節目版權;但節目的經紀方是1幟樂公司。“流行偶像”製作完成之後,交付英國獨龘立電視臺(汗V)播放。
“流行偶像”播出之後迅速獲得了巨大的轟動,於第二年,也就是2002年,由西méng考威爾引入美國與美國福克斯電視臺(Fox)簽約,製作出了“美國偶像”開始了該節目稱霸美國收視率十年的旅程也在將選秀節目推上了一個歷史高峰,在全世界範圍內掀起了選秀狂潮。
如果按照記憶來說“流行偶像”於今年的九月或者十月播出,那麼節目現在就應該進入了前期準備階段,甚至投入製作才對,可是為什麼瑞安……西克雷斯特和奧普拉……溫憑瑞兩個人一點印象都沒有呢?難道是因為兩個人的訊息都不夠靈通?
顧洛北當機立斷,又上網進行了搜尋,進入了英國幾個大型入口網站,都沒有找到任何相關資訊,包括英國獨龘立電視臺,也沒有蛛絲馬跡顯示“流行偶像”就要開始海選了。顧洛北甚至進入了稀里曼特爾媒體的官方網站,還有口化集團的官方網站進行查詢,依舊沒有任何訊息那麼……自己的想法真的是正確的?選秀節目還沒有開始製作,西méng……福勒和西méng一考威爾還沒有產生選秀節目的想法!這又是怎麼回事?蝴蝶效應還是自己的記憶發生了錯誤。
職然沒有,為什麼不嘗試著把這個機會把握在自己手裡呢?顧洛北曾經嘗試過寫電影劇本、電視劇劇本,但都失敗了,畢竟臺詞實在太多,無法默寫下來。可是選秀節目不同,這就是一個賽制的問題,無論是“美國偶像.”還是當年風靡中國大街小巷的“超級女聲.”顧洛北對於規則都再熟悉不過了,把這個規則寫成方案,實在算不上一件難事。
只要把選秀節目把握在手裡,肯定就是一個錢滾錢的印鈔機器!不過顧洛北清楚地知道,選秀節目真正掙錢的,其實就是版權和廠告:廣告很簡單,就是節目播放過程中的廠告權,這是把握在電視臺手中的,和顧洛北無關。
所謂版權,也很簡單,正如音樂版權、智慧財產權一樣,就是節目的原始版權。福克斯電視臺為了將“流行偶像”弓入美國,就支付了七千五百萬美元的版權費用。上一輩子,“流行偶像”的版權是由西méng……福勒、西méng一考威爾和弗里曼特爾媒體三分天下的,兩位製作人提出點子,弗里曼特爾媒體則負責製作,三方不分軒輊。因為收益分紅的分配媒體沒有公佈,所以顧洛北也無法知道具體數字,不過估計負責製作的弗里曼悄爾媒體會稍微多一些。
之後,“流行偶像”播出兩季之後,西營考威爾又聯合另外一家制作公司開辦了“未知因素樣為歌唱選秀節目,只是賽制有所變化。因為出現了版權紛爭,西méng考威爾和西méng……福勒還打了官司。
由此可見,版權的重要xìng了。
除此之外,選秀節目結束之後,唱片發行、授權紀念品、演唱會門票等周邊收益也不可小覷。但這些都需要渠道,以顧洛北和十一工作室現在的能力,是不可能辦到的。所以,顧洛北能把握在手裡的,只有版權!
無論是把選秀節目的方廑投給誰,節目版權是顧洛北一定要牢牢握在手裡的,至於廣告權、選手優先簽約權、周邊版權都可以讓出去,不是關鍵問題。
不過,現在西méng福勒和西méng辦威爾到底把這個方案想出來沒有,顧洛北也無法得知,所以時間就是金錢,只有搶先把這個方案的智慧財產權握在手裡,才能談之後的事情,不然這些想法都是水中撈月一場空。
電臺節目裡提到的?問題,暫時被顧洛北放到了一邊,畢竟這也不是短期內可以解決的,還是先把選秀節目的方案寫出來比較明智!
回到家裡,顧洛北只花了兩天,就把整個方案寫了出來,這對於長期寫課題的他來說,實在巔不上一件難事,把整個賽制寫下來只花了幾個小時而已。重點是要把選秀節目建立的背景,成功的條件,特殊的魅力,以及可能造成的效應等等問題寫清楚,只有這些關鍵點清楚了,才能說服客戶為這個方案買單,也才有可能把暫時不知道是否屬於顧洛北的版權握在手裡。
廢寢忘食了兩天的成果,也就是薄簪的十張U紙,分量卻不輕:不過,這個方案到底應該投給誰呢?是和顧洛北最近交好的華納唱片公司呢,還是按照歷史軌跡弗里曼特爾媒體呢?撂開顯而易見的距離問題,華納唱片公司就在紐約,而弗里曼特爾媒體才不過成立四個月,在紐約沒有分公司,要麼寄到德國去,要麼就直接找上貝塔斯曼的紐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