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神晶亮,“若非真是值得相交的人,我又怎麼會那麼全心全意的護著他們?御楓,可以這麼說,這輩子能認識他們,是我的幸運。”
一邊說著,司徒浩月一邊將自己的酒杯滿上。
蒼御楓點頭,“人生得一知己足以,更何況,你還認識了這麼多個。”
“可不就是這個道理。”
“對了,那王妃祖上是司徒家的人?我瞧著她說話時平和沉穩,有理有據,十分睿智,真是個難得的奇女子。”
說這話的時候,蒼御楓的眼裡,不禁充滿了讚賞。
司徒浩月對這話,倒是極為認同。
“傾歌的確是個奇女子,她不但睿智機敏,智謀無雙,而且醫術了得,有情有義。天絕能有今日,不乏傾歌相助的原因,娶妻娶賢,傾歌絕對是個最賢德的。這是天絕這輩子,最大的幸運。”
“是啊,讓人羨慕。”
蒼御楓說著,緩緩喝了一口酒,他眼神柔和,帶著羨慕和憧憬,似乎是在回想,回味。
司徒浩月看著,不禁拍了拍他的肩膀。
“御楓,我可跟你說,傾歌和天絕兩個人歷經生死,中間是容不下其他人的。你羨慕歸羨慕,可別有什麼不該有的心思,否則天絕那個醋罈子,能淹死你,到時候連朋友都沒的做。”
“你這說哪去了?我只是單純的羨慕。”
願得一人心,白首不相離。
人這一輩子,能遇上那樣一個人,就是幸福。蒼御楓想要那樣一個人,他也欣賞夏傾歌,卻不會橫刀奪愛。
那種事,他做不出來。
“這樣最好,”聽著蒼御楓的話,司徒浩月笑著道,“你可不知道,夜天絕真的是個大醋罈子,就是小白狗和傾歌親近些,他都會吃醋。有一夜,小白狗跑到了傾歌的床上,天絕愣是拎著它折騰了一晚上,沒讓它靠近傾歌半分。”
只說了小白狗,而沒說靈雪獒,司徒浩月的暫時不想讓人知道,傾歌有靈雪獒。
那畢竟是神獸,為人嚮往。
若是訊息傳出去,恐會有人起了貪念,再來找夏傾歌的麻煩。
聽著司徒浩月的話,蒼御楓不禁哈哈大笑,“哈哈,感情真是奇妙,能化百鍊剛為繞指柔。也難怪人說英雄難過美人關,現在來看,固然夜王爺英雄肝膽,可在王妃的面前,也是個柔情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