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自己火了。
“在八十年代,每個人都能當上十五分鐘的學術超男。”
——許·中天·非
…………
“哎喲,許老師!”
中心辦公室裡,許非迎來了一位出版社編輯,也就是前段跟自己說,先在報紙上試試水的那位。
“不打擾您吧?省的您跑一趟,我就特意過來了。”
編輯熱情洋溢,笑道:“老實說啊,我真沒想到理論性文章也有這麼多人喜歡,還是您筆力足。”
“就是新鮮,讀者圖一樂,真讓我搞理論還不一定能成。”
“謙虛了不是,行了不說廢話,今兒來跟您商量商量出書的事。”
編輯取出一份合同,許非一瞧。
大意是,許非起碼要寫十篇,總字數不超過十五萬,對方負責編纂出版,稿酬一次性付清。
在早期,作家不賺什麼錢。
報刊、出版社都是看情況給,給完這文章就跟你沒關係了,人家愛賣多少是多少——直到兩個人的出現。
一個是汪朔。
他最初是按字算,一個字五塊錢,有家魔都的報紙約稿,一聽2千字要1萬,直接嚇跑了。
後來又按版稅算,這都懂。
另一位是鄭淵潔。
頭幾年他還過得很貧苦,同時在16個報刊上連載《皮皮魯和魯西西》,但稿費微薄。
他就對負責人說,負責人表示,報紙那麼多文章,你怎麼確定是你的小說讓銷量增長了呢?
鄭淵潔覺得有理,便決定自己辦一份雜誌,只連載自己的作品,並且酬勞按分成算。
於是《童話大王》橫空出世。
十棟樓存信都不算啥,他還是建國以來第一個行動電話使用者,最膨脹的時候穿500塊錢一雙的襪子。
這襪子用純銀做的,據說能殺菌去味。
而此刻,許非翻了翻合同,給的錢不多。他倒不差這點錢,主要想看看有多少人會買書,遂道:“酬勞能不能改一下,按分成算?”
“……”
編輯應該有準備,並未意外,問:“您想怎麼分?”
“按你們的正常價,不用特殊。”
“可以。”
編輯直接又摸出一份合同,看來真想趁熱打鐵,免得讓別家搶走。
許非一樂,也沒看,刷刷簽了字。
自個也神奇,你說我一三級美術師,怎麼就成文化名人了?上哪兒說理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