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是騙子,就是黑澀會!
在電話裡溝通,是市裡商場開業,邀請我們演出。結果把我們拉上車,直接開出市區,開了六七個小時。
我們為避免賴賬的情況,公司有規定,先拿演出費再上臺。
結果協商很長時間,對方就是不給,我們當時就要離開,硬被攔住,發生肢體衝突。我被推倒在地,胳膊劃破了一大條……
小波被呼了一巴掌,小王被幾個人拳打腳踢,現在還包著紗布……”
“我在車上就覺得不對勁,那幾個太兇你知道麼?就是長相,但也不能跳車吧,走一步看一步。
完了到縣城,可能到自己地盤了,之前還友善點,忽然就橫行霸道……我被扇了一巴掌,當時就覺得腦袋嗡嗡的……”
屁孩子張著嘴,既憤怒又刺激。
創刊號用了四分之一的篇幅,介紹這個新聞。各種角度採訪,配上各種圖片,還有王晶花偷拍的招待所、KTV。
名字都不遮,赤果果扔上去。
還有李純波戴墨鏡演出的照片,下面配字:強忍痛苦,仍然敬業演出。
“臥槽,這啥?”
屁孩子還沒看完,雜誌忽然被搶走,“你給我!”
“快給我,媽的我沒看完呢!”
“哇,李純波被打了!”
“誰?”
“唱《小芳》那個!”
“臥槽,快給我看看!”
男生們搶作一團時,班主任進來了,一把沒收。
“一屆不如一屆,你們是我帶過最差的一屆。我在樓梯口都能聽見你們說話了!”
“成天看這些……這些……亂七八糟的……”
老師掃兩眼,攥手裡出門。
……
“雜誌,雜誌的!”
“《當代娛樂》加印,五萬……啊不,十萬冊!”
“星碟答應了!”
“粵省四大公司都同意了!”
“電臺也ok了!”
“報紙今天發了!”
“大家好,這裡是《東方時空》……我們今天來關注歌手李純波被打事件……以上就是事件經過,我們不禁要質問,一起本該正常進行的商業演出活動,為什麼會變成這個樣子?
無外乎是演出市場不完善,以及當地某些人……”
1993年9月份的內地,一則新聞鋪天蓋地的席捲而來。
而且越卷越深,越滾越大。
(五百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