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3章 小副本:心理罪之城市之光(2 / 5)

是同一人所為。

同態復仇。

因體罰而導致學生自殺的教師。

因貪財而將母親逐出門外的畜牲逆子。

因忽視公共安全而致人慘死的車主。

這三名死者如果放到網路輿論上來說,那沒有什麼可說的,必須死刑。

可法律管不了他們。

他們可以活的好好的。

然後呢,最終竟然有人把他們三人全都殺死了。

對於大眾來說這簡直就是大快人心。

兇手在很多人看來是替天行道。

甚至破案的警方都覺得有點解氣,畢竟這三個人死的不冤。

但身為警察,破案是他們的職責,不管怎麼說,殺人就是挑戰法律的底線。

以上就是在林振東出去臥底的一年不到的時間發生在東海的事情。

瘦子把情況大致的說了一下,然後說道:“我覺得警方就不應該抓兇手,我覺得這就是正義的化身。”

“別逗了,什麼是正義??”

林振東微微搖頭:“你別告訴我輿論就是正義,你要知道這個社會如果是靠網上的輿論的話,那麼有時候很多人的無心之失都有可能被判死刑,更不要提在媒體與網路的擴大下了,現在有多少次反轉的事情發生?”

“沒錯,這一點我同意東子。”

保劍點頭說道:“這三起案件可以看得出來兇手是越來越享受大眾對於他的讚美,甚至你可以看一下,網上幾乎所有的人都說他做的對,就連我們警方私下聊天也覺得他做的對,我和重案組那邊聊了下,這三起案件其實兇手也在學習中,從第一起的稍稍不完美到第三起的儀式感十足。”

“保劍說的對,我們身為警方就是要維護這個社會正常的運轉,如何維護?就是靠法律,其實魏明軍、姜維利、吳兆光三人做的事情只是無心之失,連輕微刑事犯罪都夠不上,只是道德缺失,結果卻被如此儀式感十足的被殺。”

譚烈走了出來說道:“更不要提網上的吹捧彷彿把大家的‘惡’給放了出來,這麼說來,如果我們遇到插隊的孕婦,倚老賣老的老人,繞遠路的計程車司機等等,這些難道也要殺了不成?”

最重要的是什麼呢?

是犯罪的升級。

魏明軍的死是在學校的大禮堂,並沒有影響到其它人。

姜維利就開始在小區走廊裡,絲毫不顧忌如果幼兒看到會如何。

緊接著就是吳兆光這個了,焚燒死了他網上一片叫好,但是吳兆光的鄰居呢?

這大火同樣損害到了他們的利益,甚至生命安全。

但是網上卻無人說起這個。

因為這個時候大家都是沉浸在狂歡當中。

就在昨天凌晨3點,一個ID名為‘城市之光’的使用者在東海論壇發起了一條名為‘無良律師陷害齊媛案,你怎麼看?’

下邊的投票有三個選項。

第一:律師只是做他應該做的事情,畢竟罪犯也有權利尋求律師辯護。

第二:這個不管律師的事情,是法官的原因。

第三:該殺,任川就是一個渣男。

……

除了三個投票之外,還有無數的人進行回貼。

“城市之光,這個城市需要你,請把任川殺死吧。”

“我不怎麼看,媽的,律師沒一個好東西。”

“牛逼啊,這個城市之光肯定就是之前三起命案的兇手啊。”

“什麼兇手啊,我認為城市之光做的對,他們都改死。”

“殺,必須殺掉他們。”

“沒錯,殺,這個社會太他媽的浮躁了,虐童的老師該殺,假奶粉的售賣者該殺,假疫苗的也該殺,還有這個任川,看看他都做的什麼事啊。”

……

無數的投票瞬間就讓論壇幾乎爆掉。

不是沒有人想過這是出來蹭熱點的。

但是沒辦法,所有的人就是喜歡湊熱鬧,甚至如果可以憑藉著自己的投票決定人的生死,那該多酷啊。

反正死的不是自己。

因為這是需要用網路來追蹤對方的IP,而且為了可以監控‘城市之光’的下一次上線,市局領導決定暫時不要封掉這個‘城市之光’的IP。

這也是剛剛重案組的米楠前來尋求幫助的原因。

他們重案組已經決定了那就是引蛇出動,目前他們已經保護好了任川,就看這‘城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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