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投名狀(2 / 3)

個女朋友準備結婚的,可是女朋友一聽說他有病就跑了。

世人皆負我。

這是周文最後說的話。

不過那天有人和周文吵了起來,那就是病友群的管理員李默。

用他的話來說,事情完全不像周文說的那般。

周文是獨生子,大學畢業後一直不正兒八經的找工作,相反卻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

至於他女友是周文大學談的,分手只是因為周文性格偏激,自私,又沒有擔當不說,為人還有極強的控制慾。

女朋友受不了他才分的手。

但是周文卻在QQ群裡還有大學群裡等編排他的女友是因為他得病才走的,總之毀掉了他前女友的形像。

這些事李默為什麼知道的這麼一清二楚呢?

無巧不成書。

李默就是周文前女友的現任男朋友。

那天可以說相當的熱鬧,就連老劉也是不知道如何勸。

說緣份?

孽緣吧。

反正鬧的不歡而散,不過李默打死都沒有想到這周文竟然會舉報神父。

“這個卑鄙無恥的傢伙,他這是斷我們的活路啊。”

李默在群裡咬牙切齒的說道。

“沒錯,是斷我們的活路。”

“絕對不能放過他們。”

“除了張光,周文,剩下的三人誰認識?”

“我認識,這個平豔就在崇醫後邊的破舊單元房裡租的房子。”

……

因為5人是老劉的教眾,而且這5人中,除了張光外,剩下的4人都參加過聚會,因此一說名字,基本上立馬就猜了出來。

只要起一個頭,那麼接下來怒火在病友群裡彷彿是星星之火一般,再也無法可擋。

“斷我們活路,那麼我們也要讓他活不下去。”

“先去找張光,這個王八蛋,神父原諒了他,他竟然這麼幹。”

“沒錯,太可恨了。”

“殺了他。”

“殺人是犯法的啊。”

“我都他媽的這個樣子了,我還怕犯法?”

“不,我要讓他生不如死。”

……

麵包坊。

劉思慧望著群也是有點擔心:“小凡,這樣會不會出事?”

“呵呵,能出什麼事?”

林振東呵呵一笑,不過臉色卻是稍顯冰冷。

他是一個懂法的人。

犯法的事不能做。

要知道煽動群眾也是要付法律責任地。

為此,整件事情林振東根本就不會參與。

就像他對顧青說的一般。

不是他林振東想怎麼做。

是你顧青,是你們這些或者身犯慢粒白血病的人,要怎麼做。

如果面對著張光、周文、平豔這五人舉報了神父,你們依舊無動於衷,甚至只是稍稍發一下牢騷,連一個替神父出來仗義執言的都沒有。

那麼,抱歉。

林振東是真的不會再賣藥了。

魯迅說過,世上根本沒有救世主,能夠救你的只有你自己。

更何況。

還有一句至理名言。

為眾人抱薪者,不可使其扼於風雪。

“走!”

林振東看著群裡的記錄突然說道。

劉思慧不明所以:“去哪裡?”

“去張光家裡。”

林振東笑了起來:“我倒想看一下張光會如何表演,而且這件事很重要。”

“很重要?”

劉思慧有些疑惑。

林振東則轉身說道:“姐夫,你照看著店,還有如果真的有警察來查你的話,別緊張,就說自己早就脫離了就行。”

說完,林振東拉著劉思慧直奔張光家裡。

這是一場大戲。

林振東路上給王大壯打了電話:“王哥,給你一個大新聞!”

這樣的事必須有記者的推波助瀾。

可以說王大壯是關鍵的一環。

這兩天,關於格列寧的報道已經逐漸的多了起來,但是這還不夠,因為並未引起極大的新聞效應。

那麼,今天有可能會成為一個引子。

10分鐘後,60人來到了張光的小區樓下。

李默說道:“就在3棟8樓西戶!”

有人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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