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到這兒,程遇之皺起眉頭:“你被人發現的時候,渾身酒氣,喝得醉醺醺的,不要命。”
“以後不會了。”喬斯年神色沉穩而平靜。
“你會不會,跟我沒多大關係,不要跟我保證什麼。”程遇之不樂意聽。
早餐吃得差不多了。
程遇之看了喬斯年一眼:“你是打算回醫院嗎?”
“醫院還是要回的。”
“我該去上班了。”程遇之看看腕錶,“這大概是我們最後一次見面了吧。”
“不會是最後一次,不過我希望下次見到程行長的時候,你的身邊會有個小不點。雖然不一定會有小柚子可愛,但長得應該還可以,如果我看中了,給我家做兒媳婦或者女婿,還是不錯的。”
“滾犢子。”程遇之爆粗,“你可以滾出紐約了。”
喬斯年眯起眼睛。
程遇之將桌子上的銀行卡甩給他:“拿回去!我不需要。”
銀行卡甩到了喬斯年的身上,喬斯年接過:“脾氣這麼大?視金錢如糞土?對了,葉佳期給你寫的信,你打算什麼時候讓我看看。”
“下輩子。”
“……”喬斯年眯了眯眼睛。
“走了。”程遇之站起身。
也沒跟喬斯年有什麼告別,他徑直往樓下走去,直到身影消失在樓梯口。
喬斯年沒有走,他還沒吃飽。
今天胃口還不錯,可能是這家茶館的早餐比較合他的口味。
他放下手裡的報紙,收起銀行卡,繼續喝杯子裡的綠茶。
茶香四溢,白色的霧氣氤氳在手指邊,時間都變得緩慢起來。
他用筷子夾了一隻水餃。
三鮮餡的。
他記得,她挺愛吃。
那個時候呂姨在廚房包餃子,她就喜歡進廚房包著玩,唐管家看見了,會將她趕出廚房。
被趕出來,她的心情就不好,等他一回家,就會癟著嘴巴跟他訴苦。
點點滴滴,早已融在生活的每一個細節裡,揮之不去。哪怕是吃一隻餃子,喝一杯茶,都能想起和她有關的一切。
也難怪他失去記憶的時候,會頻繁地夢到她。
那些朝夕相處的點滴,哪裡是說忘就能忘的。
那是刻進骨子裡的東西。
吃著吃著,喬斯年轉過頭,看著外面熙熙攘攘的街道。
陽光正好,碎金子般的光線平鋪在樓房上,四處都染了一層淺淺的金色。
春天,到底是個萬物復甦的季節,就連空氣裡都充滿了新生的蓬勃。
喬斯年在紐約沒有朋友,或者,在整個美國都沒有朋友。
他又想起前年在芝加哥和葉佳期遇見的場景,也許冥冥之中,很多都是註定的,哪怕是生生別離,也終能遇見。
因為從她八歲那一年起,就註定了她是他的身邊人,誰也帶不走。
他還沒有為她負過責,他不算一個合格的丈夫。
好在,餘生足夠漫長。
街道上,車如流水馬如龍,遠處教堂上飛過一群白鴿,那聖潔的白色上沾染了一層陽光的金色,分外明麗和耀眼。
教堂的鐘敲了幾下,紐約城祥和、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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