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1 / 4)

慘劇。天災人禍,小民無生路可尋,加之官員貪汙,苛捐雜稅,橫徵暴斂,只能走一條路:造反!

同時,明朝發展到晚期,土地高度集中,宗室、勳戚、官紳地主對土地的兼併愈演愈烈,貧者益貧,富者益富,社會的兩極分化達至驚人地步。而自嘉靖帝(世宗)開始“竭天下之財以奉一人”,萬曆帝(神宗)變本加厲,天啟帝(熹宗)有樣學樣,明朝財政面臨崩潰的境地,只得透過不斷加派賦稅來榨取民財。各級官吏巧取豪奪,竭澤而漁。由於農民紛紛拋荒逃散,造成水利失修,河患日甚,惡性迴圈下,天災人禍不絕。軍制方面,更是法久弊生,軍屯、商屯均有名無實,士兵被拖欠軍餉,已經沒有什麼戰鬥力。諸大將除身邊親兵可用外,基本上沒有可信得過兵校。軍紀敗壞,索餉譁變,幾乎成為明末軍隊中的“主旋律”。

早期的農民暴動,無非是一群想找口飯吃的烏合之眾,無組織、無紀律,無任何明確目標,看似成千上萬,實際上是一大幫拖家帶口的饑民流民,明朝正規官軍如果認真加以對付,這些人馬上就會作鳥獸散。而且,領導暴動叛亂的人中,不少是當地土豪世家子弟或者是明朝邊軍的中下級軍官,為避免事發後暴露身份連累親族,他們紛紛自起諢名綽號。農民戰爭發展到中晚期,聲勢漸熾,首領們紛紛以本來姓名示人,“綽號”使用越來越少。

明末農民暴動,最早當推崇禎元年延安的府谷人王喜胤(澄城縣的造反規模太小,忽略不計),因當地大饑荒,他率楊六、“不沾泥”等人四處掠搶富民家裡糧食,“相聚成盜”。與白水縣王二會合後,這夥人已有五六千人的規模,他們攻破宜君縣城,大肆搶劫一番,竄入延安一帶的黃龍山。後來的“大西王”張獻忠,就是首先加入王嘉胤的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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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明半滅大明朝(3)

張獻忠本人是延安衛人,年輕時可能在延安府當過捕役,也可能當過邊兵,在榆林衛的洪承疇手下賣過力(這是他1645年在成都當“皇帝”後自吹自擂,不一定是真),但肯定的是,此人絕非一般因飢而反的順民,應該是在衙門或軍門裡混過的有不少入世經驗的老油子。由於在與官軍作戰中勇敢能殺,他自己很快有了一支武裝,自號“西營八大王”,所以,相比李自成,張獻忠絕對是“革命”老前輩。

至於李自成,雖然多年來一直說他是“農民領袖”,其實他本人並非農民,而是一個下崗驛卒,是有鐵飯碗吃官家飯的“城裡人”。他生於米脂,小名黃娃子,成年後到圁川驛(銀川驛)充當驛卒。

明代,十里置鋪,六十里置驛。本來,驛站制度原本為政府官員提供舟車、馬匹、伕役、郵傳方便,是很有必要的“公家”設施。隨著明朝社會的全面腐化,驛站制度日益成為不少官員謀利的工具。他們往來經過驛站時,常常敲詐勒索驛站,損公肥私。明朝驛夫、馬戶為了應付“官家”的差事,有時甚至傾家蕩產。舉例來講,大驛站一年應該供銀五萬,但實際發下來只有一至兩千,縣官自己按“倒”扣四百後,剩下的交給驛站。這一點銀子,根本不夠日常開支。即使如此,明政府內有人還打驛站的主意。

崇禎二年,給事中劉懋奏言整頓驛站。他出發點不錯,透過整頓、精簡,可以節省國家經費開支,抵消新餉。搞了一年多,裁撤數萬驛卒,共省下六十八萬兩左右的白銀——這區區六十八萬兩白銀,事後證明,恰恰成為明王朝滅亡的代價——由於裁減驛卒,李自成下崗,這位爺無奈之下,憤而參加農民軍,“奮臂大呼,九州幅裂。”所以,七品給事中的一紙奏文,在把大明朝送入歷史黑暗的深淵的程序中使勁加了一把大力。

李自成登高一呼,饑民齊集,一天就得千把人,轉掠四方。由於在政府部門做過事,他很會組織安排,十來天內就發展到數千人,往來奔竄,自號為“闖將”(關於“闖將”的名號,不少當代和明末、清朝的學者,包括姚雪垠先生在內,均認為李自成是“闖王”高迎祥手下。其實二人根本沒有關係,更不是舅甥關係。他後來的老婆高氏也和高迎祥無關。“闖王”、“闖將”皆造反諢名,是並列關係,不是從屬關係)。

饑民四處造反,府縣官員們都是一樣,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總是上報說是“饑民”餓極了惹事,認為到來年春天有活幹有糧食有指望時,事情會自動平息。可巧,老天弄人,陝西等地連年乾旱,饑荒越鬧越大,造反之人越來越多。待明朝中央政府真正正視這件事時,小打小鬧搶糧食的饑民暴動,已經發展成有規模有計劃有組織的造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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