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劉有財在被抓走之前,對於害我的這事,非常愧疚,因此他除了將他搜刮的那些土地,都補償給我之外,還補償了我三千兩銀子!”
此言一出,場面再次譁然。
三千兩!
這對村民們來說,簡首就是一個天文數字。
眾人都詫異地看著楊林。
大家都懂“財不露白”的道理,楊林不會不懂,可他得到這麼多銀子,非但他不藏著掖著,反倒主動說出來?
他是要幹什麼?
“相信大夥一定很好奇,我為什麼要說這件事呢?炫耀?當然不是!”
楊林搖了搖頭:“我曾說過,我楊林賺錢有道,不賺不義之財!”
“劉有財給我的這些銀子,都是他多年壓榨大夥兒得來的,這錢我若用來享受,我楊林心裡不踏實!況且我這個人,其實對錢沒什麼興趣。”
“但這筆錢雖然是我的,若讓我白白送出去,那也不行!平白給人送錢,會被人當傻子。”
眾人大笑起來。
“所以我決定,這筆錢,全都花了!”
村民們再次驚訝。
花掉?
那可是三千多兩!
能花的完嗎?
“至於怎麼花,才能花的有意義呢?我想到了一個辦法。”
“正所謂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這筆錢儘量要用的其所,要用這筆錢,讓咱們大夥,日子越過越好!”
楊林的話沒等說完,一旁的李玉瑤心頭,卻己跳的飛快。
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簡首太有道理了!
雖然話語淺顯,可內中的境界,卻讓人仰望!
想不到這樣的話,竟然出自一個山野書生之口?
李玉瑤呆呆地看著楊林,心緒亂飛……
“我準備把這三千兩銀子,分成三部分來花。”
“第一部分,我出五百兩銀子,成立一個互助基金,用來解決大夥兒生活中遇到的困難!”
“這互助基金,就交給咱村長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