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是經理人合約。 在原本的基礎上,進行了一定的改動。 經理人合約分為兩種。 一種是原本的傳統經理人合約。 另一種,則是為成為一線的頭部藝人進行的專項合約。 這個合約簡單來說,是類似於後世的工作室制度。 即為藝人招募或者尋找合適的專業經紀人和團隊。 主要工作用於頭部藝人的日常工作和生活。 團隊總體費用上,藝人需要自行支出60%,而TVB負責另外40%的費用。 其實這兩種方式再簡單一點。 就是一個是由TVB負責藝人的團隊。 另一個則是由TVB負責40%的團隊費用。 看似差不多,實則區別很大。 前者是TVB掌控藝人的團隊,藝人一般需要簽約的時間長,簽約金比較低,但可以保證有藝人的基本生活和工作。 後者則是藝人對於整個團隊擁有選擇權,如果藝人本身對於團隊有想法,也可以由公司出資,資助藝人,但是工作室的人員卻是全部由藝人進行挑選。 簡單來說,TVB之後主要的模式,走向後世成熟的影視公司制度。 藝人培訓部門和藝人經紀部門進行分割。 從此後,TVB的藝人培訓部門和藝人經紀部門作為獨立部門,自負盈虧。 而TVB則是更加專注做電視臺。 如果說這個改革讓許多人直呼違背祖宗之法的話。 那麼方默接下來推出的專案,卻直接一刀砍在了TVB的大動脈上。 那就是製播分離。 這是源自於1982年約翰牛的一種電視臺和電視劇的模式。 原意是指電視播出機構將部分節目委託給獨立製片人或獨立製片公司來製作。 國內的製播分離制度要一直到12年的《好聲音》才算是真正意義上的製播分離。 換句話說,就是十二年之後才會有著這樣的模式。 而為什麼明明早早十八年就已經推出的全新制度,不論是香江,還是內地,都足足走了三十年,才最終開始流行起來呢? 歸根到底,還是資本的惰性。 製播分離這個制度其實也沒有什麼神秘的。 就是將原本電視臺自行製作的專案,進行切割,從而讓電視臺只是單純成為一個播放平臺。 而其中的製作部門則是單獨獨立出去,成為一家又一家的影視製作公司。 然後這些獨立的影視製作公司,再將作品賣給電視臺進行播放。 雖然看上去這樣好像多此一舉,但現實卻完全不同。 因為這樣做,將會徹底讓整個TVB電視臺的山頭文化徹底煙消雲散。 想要拍戲? 當然可以。 你需要聯絡藝人公司,與其進行合作,然後透過藝人合約與其進行簽約。 然後再在製作完作品之後,聯絡電視臺,進行出售。 如此一來,就逼迫這些獨立出去的山頭必須製作精品劇集。 也只有精品劇集,才能夠被TVB選中。 這樣一來,不但可以大幅度降低資金浪費,還可以提高藝人收入。 而且因為是獨立出去,一切全都自負盈虧。 這些山頭出去打生打死,最終獲利的自然是TVB。 而且相對比亞視,TVB無疑資金更加充足,知名度更高。 賣劇的時候,自然也會優先賣給TVB。 如此一來,也可以提升影視劇的製作規模。 等到明年騰飛影片網站透過稽核正式上線之後,就可以直接開闢港劇新戰場。 而且製播分離還有一個好處。 那就是大量精品劇的出現,會導致更多的廣告商會願意選擇TVB,從而提高電視臺的收入。 然而這東西有著這麼多的好處,為什麼邵六叔卻一直沒有實現呢? 首先。 TVB是當初邵六叔轉型邵氏電影之後成立的。 許多的老員工,都是邵六叔打天下的老兄弟。 他不可能張開這個口去貿然改變這種模式。 其次。 邵六叔後期雖然想要改變,但他的子女全都不願意接盤TVB。 這就導致他後繼無人。 就算是改變了TVB的運營模式,除去方默這個後來者之外,也沒人知道這種模式能不能對於TVB此時的情況有所改善。 而且關鍵是…… 這種大刀闊斧的改革,沒有人支援,是做不到的。 此前,邵六叔本身是港人,又是大股東,卻也要顧忌其他董事的想法。 然而方默卻是內地人。 他對於這項改革是採取強行推動的效果的。 在有人想要召開董事會對方默進行彈壓的時候,方默直接讓人拿著一份股份轉讓合同,擺在了所有人的面前。 “要麼同意我的改革,要麼簽下這份股份轉讓合同,放心,我會按照當前TVB的市值進行估算,絕對保證不會讓各位的利益受損的。” 話雖然簡單,但效果卻是顯著的。 最終,方默手中的股票成功突破63.59%。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