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部分(2 / 4)

小說:獨步 作者:絢爛冬季

脖子上,這樣有利於全身都接收靈氣。

這個圓形的墜飾說好聽一點,那是相當的簡約,而說難聽一點,那就是太粗糙了,什麼都沒有,圓溜溜光禿禿的。

這個聚靈陣器成功之後,步錚就立刻戴上試了一下,發現這個聚靈陣器的效果要比之前的強上一倍不止,這倒不是現在這個是極品,只是因為之前的是一個練手的東西,差一點而已。

之後步錚就將之前的那個重新煉製了,加了一些材料,重新煉製是肯定要的,之所以新煉一個,主要是為了防止重煉失敗,斷了聚靈效果。

加上這聚靈陣器很好賣,幾乎是人人需求,就算整天煉製,也一樣可以高價出售,所以新煉一個也無所謂。

而重煉也是必要的,不然就是極大的浪費,同時步錚也需要重煉陣器的經驗,重煉也是一項非常有前途的技能,在市場上經常會有缺陷的陣器便宜出售,那些就可以重煉成新的陣器,高價出售。

於是,步錚就重煉了先前那個聚靈陣器,而當他煉製完成的時候,上官小妹已經離開了,他就自己試試這個聚靈陣器的效果,發現還不錯,竟然比新煉的還要好一點。

結果不用說了,有好東西當然是先給自己換上了,看來重煉不一定比新煉差……

“去市場看看,有什麼便宜的好買。”步錚又去市場了,這是他每天必去的地方,不僅僅是淘寶找便宜好用的東西,也是去學習那些煉器經驗,現在的他大部分已經看得懂了,甚至可以推算出煉器的手法。

這個市場可以說比上官小妹讓步錚學到的更多,上官小妹只是帶進門,教他理論上的知識,而這裡就是實踐上的經驗。

步錚其實更加適合實踐,只要有著基礎看得懂就可以。

而因為這樣,市場的那些攤主對於步錚也很熟悉,步錚不僅僅每天來,並且還每個攤子都逛,每個攤子上的陣器都看,只要是他沒看過的,並且,他很少買東西,因為沒錢。

這樣的行為,又怎麼會讓人記不住他的存在!

“小子,去別的攤子玩去……”

“你,別來!”

“滾……”

步錚現在在這個市場就是這麼的受歡迎,有些攤子的攤主看到他就立刻和他打招呼,為此他也只好客氣的去看看他們的攤子……

在看完這些陣器之後,步錚就來到材料這部分,看到什麼便宜的他就買,他是隻買便宜的,不買貴的,這是他在這裡的原則。

沒辦法,貴的買不起!

當然便宜的也不是什麼都買,買一些別人用不到的貴价貨的角料,買一些不識貨的賣低了的材料,總之他就是來淘寶的,並不是來採購材料的,除了煉製玉符的材料,其他的材料他都是看到便宜的才買,不然絕不出手。

同時,步錚會將煉製好的玉符都出讓了,雖然不如自己擺攤賣的賺錢,但這節省時間,而節省下來的時間,去煉製新的玉符,這差價早就賺回來了。

這情況要是被秀英知道,一定會感嘆步錚竟然懂得做生意了,懂得將利益最大化,而不是盯著一點錢死抓著不放。

不管怎麼說也好,步錚煉製玉符的材料不但不虧錢,反而讓他賺了一筆,這一筆錢還不少,基本上一次賺的錢,都頂得上他一個月的月錢。

這也是因為步錚的損耗幾乎是零,幾乎是十成的成功率,而別人的成功率是七八成左右,如果說新手的話,那就是兩三成,基本上都是虧錢練煉器。

步錚之所以能收得起靈藥,那都是因為這個收入,現在他靈藥的庫存可不少,現在有些弟子得到靈藥之後,不認識的那種,都會丟給步錚,不去浪費這個時間。

雖然步錚的收購價一直是那麼低,但至少他會收!

“賣妖寵,賣妖寵了……”

一聲叫賣吸引了步錚的注意,同時也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一下子,叫賣的人就被大家裡三圈外三圈的圍在中間。

這個妖寵其實就是妖獸,但妖獸卻不一定是妖寵,妖寵是指可以被馴化的妖獸,除了一些本來就是被馴化的種類之外,一般都是要妖獸的幼年期才可以被馴化,有的是直接不可能被馴化的種類。

而妖寵還分那種觀賞性的妖寵,與具有戰鬥力的妖寵,後者是武者的最愛,而前者那就看興趣與富有程度了。

“這可是好東西啊,剛剛生出來,還沒有開眼的三眼妖狼,培養好的話,可以成為七級妖寵。”那叫賣聲喊道。

“什麼,七級妖寵?”

整個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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