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威能的武士帶隊,也只是土雞瓦狗而已,一名威能武士就能把他們給滅了,所以有錢就學習威能是最正確的選擇,畢竟偉力歸於自己。只要自己牛逼,遇到什麼逆境都可以蓬勃|起來的。
至於為毛要在這商港購買物資,然後花一筆錢讓商港送到自己領地呢?自然是為了不讓山田城知道自己多了這麼多錢啊!一個領地的收入有多少,隨便一個懂點行的人都知道,自己要是在山田城下如此大筆花錢的話,說不定會讓人以為自己在領地挖了金礦呢,到時本來就蠢|蠢|欲|動的傢伙們說不定還會親自下手呢。
所以把錢都花在這商港是最好的,而且只需要花費一點路費,這些貨物會直接透過海運抵達那條河的海口,再換成小船直接運抵自家的領地。只要小心謹慎一點,不說山田城不知道,恐怕東海郡和自家鄰居都不清楚呢。
而有了這些裝備,嘿嘿,不說擋住東海郡的入侵,也不說擋住盜賊團們的洗劫,直接攻佔礦村就是個非常不錯的選擇。要知道沈飛對那礦村可是怨念頗深啊!要是當初打下礦村了,現在自己起碼有十萬斤的精鐵可以使用,不說拿出來打造大批的兵器。拿來販賣也是好大一筆錢啊!有這麼多錢,用來幹啥不行啊!
把錢花得七七八八,和店鋪約好接貨的日期,沈飛就賞了零時工一枚銀判。然後拍拍屁|股坐船回家了。根本不需要擔心這些店鋪敢把貨吞到,他們都是老牌的店鋪,才不會為這點錢毀了信譽呢。
沈飛沒有買書,來到商港他才知道。書籍在這個世界完全就是寶物級別的玩意,而且居然沒有印刷術,全都是手抄本。一本隨便某個大人物寫的日記。都可以買個幾十貫,一些知名的書籍,特別是治政以及兵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