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部分(1 / 4)

小說:劍聖2 作者:人生幾何

果然,才聽了一句,就已經聽到了關鍵處。

隔壁桌几個粗豪的漢子,一邊發出猥瑣的奸笑,一邊在討論著。

“河神招親?”

李淳與吉祥對視一眼,不由啞然失笑。

剛剛到赤水的時候,他還在想赤水之神不知道是什麼模樣,沒想到才到桃葉渡,就聽到什麼河神招親之事。

難道說,是赤水之神耐不住寂寞,要找個老伴兒?

第兩百六十二章河神招親

從眾人的談話之中七拼八湊,李淳大概知道了河神招親的始末。

確確實實跟赤水之神相關,不過並不是赤水之神本人——他跟廢老頭一樣,成神的時候就已經是個糟老頭,要是想在凡人之中找個媳婦就未免有些為老不尊。

招親的是河神的女兒。

這本來是件大好事,其實神祗與凡人偷偷結親的也並不是沒有,很多都留下了美好浪漫的傳說。

不過天規森嚴,人神不能真正的通婚,河神的女兒比較不幸,雖然沒什麼本事,但因為老爹得到,雞犬升天,結果也成了神祗。

這種神的婚姻是比較難搞的。

神祗之中,或有婚姻,但一般都是為了聯盟,赤水之神地位崇高,按說也應該有不少神祗願意做他的女婿,以結下善緣。

但偏偏又因為赤水主凶煞,本身又不善交際,千年間,也未曾有神祗與之提親,再加上河神之女生性浪蕩,時常化身勾引凡人,名聲又不太好,結果就壓根兒嫁不出去。

沒法嫁給神祗,又不能嫁給凡人,河神就為這女兒操碎了心,若是放任她在赤水附近遊蕩,也不知她會闖出什麼禍來,可是要把她禁錮在河底,她又要尋死覓活,河神心中不忍。

於是就想出來這麼一個折衷的主意。

每過二三十年,河神就會招親一次,以女兒許配凡人,得一夕之歡。到了清晨,就將那人送回。多送金銀寶物,將此事了結。

——後來河神的女兒嫌棄普通人太弱,不能滿足於他,更喜歡強壯的劍客,於是這百年來,招親的物件都成了劍客,而事後的報酬,除了金銀寶物之外。還有許多厲害的絕招劍譜。

所以此事雖然不堪,卻也有不少劍客趨之若鶩,事先得到訊息的,都到這桃葉渡來等待。

——修者是絕對不允許的,神祗與修者交合,違背天條,很容易被發現。所以來此的劍客,最高也不過就是十級。

李淳聽清楚以後,不由得啼笑皆非,連帶著對那些大廳中的劍客就頗有幾分瞧不起。

這不就是拿身體換秘笈麼?做一回鴨子,也虧得這些傢伙還這麼得意。

掌櫃看他聽得入神,趕緊又好言相勸。

“公子。此等醜事,可萬萬不能參與。”

他壓低了聲音,“那河神女兒脾氣極壞,若是不得她的歡心,只怕屍骨無存……得好處回來的人是大家都知道。沒回來的,誰又知道是什麼結果?何況河神又是怕醜。欲蓋彌彰,時不時還要為此事殺人滅口,我們這邊桃葉渡的百姓,都是要裝作不知道的……”

這也是他為什麼這麼惶恐的原因。

李淳不由嗤笑。

“這河神行事如此顛倒,做了倒也罷了,偏還知道要臉,害死這些利令智昏的傢伙倒也罷了,若是牽涉無辜百姓,那豈不是犯了天條!”

從廢老頭那兒他知道神仙也不是那麼好做的,處處有天規的限制,行差踏錯就很容易被人找麻煩,這赤水之神倒是囂張。

“我等老百姓,哪懂得神祗的內幕!公子慎言!慎言哪!”

李淳是劍客,他評議幾句神祗倒也罷了,他本身有朝廷氣運加護,一般小神也奈何他不得,掌櫃卻是不敢附和。

這時候天色漸黑,大廳之中討論的氣氛也就更加的猥瑣和熱烈。

隔壁桌那幾個漢子,都是自信滿滿。

“張大哥,你雖然本錢厚,小弟卻也懂得幾手採戰的妙招,能讓女子欲仙欲死,未必神女就不會選我!”

“嗤!神女什麼男人沒有見過,還是得身強力壯,相貌堂堂才受歡迎!”

“俗!你們這俗了!神女哪裡還是這般講究外貌的?如今要看內在!”

各桌之人,都在自吹自擂,彷彿是他們所說的話能夠被河神之女聽到,可以增添一點自己被選中的機會一般。

一起來的朋友,尚且有明爭暗鬥,不同桌的人更是如烏眼雞一般,視其他桌的人為競爭對手,恨不得拔刀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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