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目的,他應該怎麼做呢?”
於是,他們有的說“應該學好游泳的本領再游到河對岸去”,有的說“應該去找一條小船劃到河對岸去”,還有的說“修建一座跨河的橋然後透過橋走到對岸去”
“你們看,無論是掌握游泳的本領,還是找一條小船,或是建一座橋,這裡都說明了必須在具備一定的條件之後,才能夠到河對岸去觀賞大山的美景。在不具備這些條件的時候,是不能達到目的的。你們說,對不對?”
看來,他們還都一致同意了。
“那麼,我們說了那麼多,你們知道我的目的是什麼嗎?”我停了停,“我的目的是為了說明一個問題‘目前你們還不具備愛的能力’。
河對岸的那座美麗的山,就是你們青春甦醒後向往的愛情,而那條擋在小孩和山之間的河,就是你們目前還不成熟的心智。而你要渡過河去,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就象你們剛才說的,或是橋、或是船、或是學會游泳,而這些條件就是愛的能力。就拿橋來說,你就要做許多建橋的工作。從橋的設計,從建橋材料的準備,到具體按照設計方案建設。這建橋的一系列工作,就象你為具備愛的能力所做的努力。比如你在成長中逐漸形成的做人的基本道德觀念、對事物感受的審美情趣和水平,對於自己理性的思考和自制力的形成等等。因為只有具備了這些條件他才能具備愛的能力。而在這成長中所付出努力的時候,你對愛情應該只是遠遠地看著,在心裡憧憬著,而決不能冒然跳下河去。那麼,即使你只是在河的對岸遙看那座美麗的大山,你的心裡也會充滿一種嚮往的滿足,生活中還有這樣的美好等待你在未來的生活中去追求。生活是多麼美好,你在心裡湧起這種情感的時候,不也是一種快樂嗎?為什麼非要在力不勝任的情況下,冒著危險跳下河呢?所以你們現在要做的,不是去愛,而是去為具備愛的能力而努力。這樣,到了你可以愛的時候,你才會愛,你也才會尋覓到人生這珍貴的情感而獲得幸福。”
第三部分:愛的探討 到底什麼算是愛
等待薔薇的成熟
我看到同學們還是很認真地在聽,我也注意到有幾個人的眼裡流露出並不是很信服的目光,於是我接著說:
“人的一生就象一齣劇目的演出,當舞臺上的帷幕剛剛拉開,序幕開始的時候,你非要把這出人生劇目的高潮部分提前演出,那不就亂套了嗎?記住,人的一生是不可能給你機會把幕拉上重新上演的,所以,要認真地把每一幕上演好,就要按照演出的順序,而不能隨心所欲。”為了讓他們進一步信服,我又提出一個問題,“你們想一想,為什麼國家教育部門要對上小學的年齡有一定的限制,不到年齡不允許上學;為什麼在我國有關的法律條款中,有禁止未成年人就業的一條;為什麼婚姻法明確規定了結婚的法定年齡;還有,為什麼對未成年人違法行為的懲處與對成年人違法行為的懲處不一樣?”
他們議論起來,思考著我提出的問題,在他們討論的基礎上,我做了一個歸納:“我覺得,這裡的道理很明白,那就是根據一個人在不同的成長階段中的生理和心理條件,作為立規和立法的依據。就拿婚姻法來說,法定的結婚年齡是晚於你們生理成熟的年齡的,現在男孩女孩的生理成熟期都已經提前到了初中低年級甚至小學高年級,那為什麼不允許這些生理已經成熟的男女進入婚姻呢?因為他們雖然生理成熟了,但心理還不成熟,無力承擔婚姻的重負,而且還有很重要的一點,就是他們正處於人生學習、掌握知識的黃金階段,應該應該全身心地去投入到學習和掌握知識的這一人生目標中去。一個人應該把每個人生階段的事情做好,而不應提前去做下一人生階段才可以做的事。現在,你們以尚未成熟的心智去承受情感的重負是不合適的,這會使你因提前透支人生而給自己的成長和生活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甚至是痛苦。所以,你們現在要做的,只是為未來的愛做準備。
愛要涉及到一個人的價值取向,審美標準,思想意識以及倫理道德等等,而這些不是你們與生俱來的,而是要透過你們後天的學習和培養逐步形成的。你們目前的年齡階段正是形成這些良好品行的重要階段,也是你們世界觀形成的重要階段,如果放棄了這些對你們人生有著重要意義的品行的培養,放棄了世界觀形成中的思想修煉,而去追求所謂的愛情,那麼其結果不但追求不到愛情,還會對自己一生的幸福賴以實現的基礎產生破壞性作用。那可是一件得不償失的事情啊!”
之後,我給他們讀了一首歌德的詩《野薔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