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好。
許律師說:“放心吧侯總,你先下去在車裡等我吧。”
許律師辦事的效率真是很高的,不到一個小時就和對方達成了和解協議,賠償對方35萬元,對方答應不再追究砸店的那兩個人的責任。
侯標聽到這個訊息,心裡的一塊石頭總算落了地,35萬元對他來說,還真是不多,他原來準備花個百八十萬來擺平這件事的。他正要好好表揚一下許律師,但新的問題又來了。速通公司的老闆打電話下來,說於錦已經把購買電腦的發票送到物價局了,他們還需要到物價局做些工作。許律師接了電話不以為然,說:“那一堆破電腦,隨便他們估價又能估多少呢?關鍵是公安那裡我們得費費功夫。”
侯標就說:“跑了一、一上午了,我們先去吃、吃點東西吧!”
於是,他們找了家飯店,坐下來,侯標讓許律師點菜,自己又撥通了派出所高所長的電話。電話那邊高所長帶來的訊息令侯標的心一下子又提到了嗓子眼兒。高所長告訴侯標,現在他們派出所已經無能為力了,因為今天上午他的兩個外甥已經辦了刑事拘留手續,物價局也已經把網咖損失財物的情況報了過來,好像總共價值五萬多呢,他們確實幫不上什麼忙了。
侯標聽了高所長的話就有些著急,一個勁地強調:“我們已經達、達成了協議,他們損失五、五萬多,我們賠償他們三、三十多萬呢!他們已經答應不追究了,不是說民不告官不究嗎!”
高所長向他解釋:“你們之間達成的是民事賠償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