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1 / 4)

小說:一冬無雪 作者:熱帶雨淋

法官說:“說吧。首先介紹你自己的身份。”

這下我明白他的身份了。我說:“你們憑什麼逮捕李劍輝?憑哪一條哪一款?”我嘩嘩地翻著剛從新華書店買來的《司法手冊》,說:“受逮捕的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一、主要犯罪事實已經查清:你們查清了什麼?連我這個始終的現場目擊者你們都沒有調查過!二、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這就是說你們已經準備判她徒刑了?”說到這裡,我垮了,淚水呼啦一下流出來。

“胡鬧!”法官說。

我很響地合上書,把它擲向他。他慌慌張張接住《司法手冊》,聲色俱厲,說: “胡鬧!”

小青年站起來大聲說:“這裡是司法機關,我們這裡是有法警的!”

“你們太不講道理了!”我叫道,“李劍輝不可能翫忽職守,你們應該全面瞭解她 ——”

“法警!”

我七竅生煙。法警怎麼著?強行趕走一個來講道理的人嗎?那我去哪兒討公道?

“李劍輝沒有翫忽職守,我當時在場!”

“法警!”

一個法警衝進來,提著電警棍逼視著我,說:“看在你是一個醫生的份上,我客氣地請你出去。”

“如果我不呢?”我說。

我忽然想豁出去算了,和劍輝一塊兒坐牢,免得一輩子負疚一輩子在人前不能抬頭。

一個女法官插到法警和我之間,遞給我一杯開水。

“大夫,你要冷靜一些。醫生應該是最能面對現實。逮捕人是透過一定法律程式決定的,不是哪個法官的一句話呀。”

她有一雙為妻為母的善良眼睛,我的眼淚再次湧了出來。我說:“我能見見李劍輝嗎?”

法官說:“不行。開庭審判之前人犯不得與任何親朋好友見面。”

現在我相信他的話就是法律,我絕望得不敢再看他一眼。

女法官送我出來,告訴我現階段只有律師可以見被告,當然要是被告請了辯護律師的話。

我和老楚商量請律師的事。老楚說:“一定要請嗎?我是說請了有用嗎?”

我說:“不知道是否有用。但現在那邊是堵鐵牆,只有律師才穿得過去。”

“怎麼請律師?”

“我也沒請過。”

“請個律師要花多少時間?”

“我去請吧。你支付費用就行。”我不想讓他連錢都不出。

“現在就要錢嗎?”

“當然!”

“要多少?”

“暫時給二百吧。”

老楚沉吟片刻,給了我二百塊錢。

李護士長說:“你真要管這事?”

“嗯。”

李護士長為我抿了一撮耷拉的頭髮。“患難見人心啦!”她說。她還悄聲告訴我說死者家屬有司法部門的熟人,醫院也有些人落井下石,千萬要當心。和法院打交道要適可而止,不要惹惱他們,她有個侄子曾被錯抓,因態度不好被打斷了肋骨,拘留了十五天。要記住好漢不吃眼前虧。

我說:“好的。”

原諒我。劍輝。我能做的只是為你請律師。他們有法警,劫獄只是句開心話。只能到這一步。我無論如何也要為你請一個第一流的律師。

李護士長介紹我讀讀美國暢銷小說《天使的憤怒》,我說我沒心思,她硬塞進我的包裡。“在請律師的等待中讀讀。”她說,“這本小說可以當打官司的教科書,裡面寫的是一個女律師,非常非常能幹,打贏了許多官司,她的名字叫帕克。打官司的學問深奧著呢!律師才是行家裡手。但願你請到‘帕克’!”

在律師界輾轉了幾天,最後我來到精英薈萃的市律師事務所,準備請名氣最大的賈律師。打聽到賈律師有抽高階香菸的嗜好,我包裡揣了一條“三五”,足足坐等了一個上午。來請律師的人川流不息,按先來後到的次序坐在走廊的長條凳上,一點一點往裡挪,當事人往律師面前一坐就苦著臉傾訴起來。有一陣恍惚了一會兒,我竟以為這裡是醫院。

上午沒等著。我在大街上逛來逛去,吃了個麵包喝了杯糖水似的咖啡。下午我第一個坐在長條凳上。上班約一個小時之後,一位氣字軒昂的銀髮老人走進辦公室,門口的接待員給我使了個眼色,我以為這就是那位賈律師大駕光臨。我走上前,緊張地盤算在大庭廣眾之下如何拿出煙來。接待員趕緊說:“主任,有人請賈律師,等了大半天了。”

我的手及時地從包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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