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矛盾的爆發,這才是秦東重視文化的主要原因之一。
文化又是社會常態和人的意識形態的調控劑,如果說新的制度代替舊的制度、新的體制代替舊的體制的過程,是社會處於非常狀態的表現,那麼,新的制度、體制建立後。社會在一定秩序中執行發展就是社會常態的表現。由於社會是人的社會,而每個人所處的環境、自身素質和精神物質需求又不盡相同。所以常態中的社會仍然會存在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等矛盾,而且還存在人自身的情感**和理智的矛盾。如果這些矛盾不能妥善解決,這個社會的常態就會被打破。從人類社會發展的歷史看,人們解決這些矛盾常常採取多種手段,而依靠文化的力量去化解這些矛盾就是其中不可或缺的方面。
這是因為,法律、理想、道德、禮俗、情操等文化因子,內含著社會主體可以“做什麼”和“哪些不可以做”,應該“怎樣做”和“不應該那樣做”的意蘊。所以,要化解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等種種矛盾,就必須依靠文化的薰陶、教化、激勵的作用,發揮先進文化的凝聚、潤滑、整合作用,透過有說服力的、貼近民眾的方式,將真誠、正義、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