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榮廷並沒有讓軍隊進入苗家寨子,一來雙方相互之間都不熟悉,容易產生糾葛,萬一打起來,即使可以輕易的獲勝,也對另有任務的自己一方沒有什麼好處。
“就在這裡紮營吧,找人去到寨子裡換些米麵,給兄弟們換些口味,老吃那些罐頭不舒服。對了,去的時候要和善些,輕易不要和他們發生衝突,畢竟我們只是路過,還有其他事情要做。”陸榮廷對馬濟多囑咐了幾句,擔心他會魯莽行事,惹出禍端。
“董小子可有興趣隨我去打些獵物,給兄弟們加些鮮肉?”陸榮廷提起一柄步槍拉動槍栓,試了兩下,感受一下步槍的手感,向董宏邀請道。安營紮寨的事情自有手下人去做,作為廣西作戰經驗最豐富的的一支軍隊,陸榮廷手下的兵士們自有自己的一套紮營經驗,一點的都不用擔心會出什麼亂子。
“好!”董宏眼睛一亮,興奮的點了點頭,返身就找自己的警衛取來了一支步槍,動作極為快速敏捷,看起來興致極高。
猛力拉動槍栓,步槍發出清亮的摩擦聲,顯示出這是一把質量上佳的新槍,舉著自己的步槍,董宏得意的磕巴道“毛瑟98式步槍,是我在訓練營得到的獎勵。”
董宏略帶磕巴的話引起了陸榮廷的注意,仔細一看,卻是發現不一樣的地方了,這支槍大小和其他人裝備的毛瑟98式步槍一樣,不過不像一般步槍黝黑色的槍身,而是通體的銀白色,像是白銀鑄造的一般。
陸榮廷接過董宏的步槍,摩挲觀察了半天,卻是能夠感覺到它的不同,首先槍重重量比之一般步槍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