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燁所說的“詔令”和“上請”都是漢朝特有的法律制度。漢法的條文分為律、令、科、比四種。律就是法律條文,涉及刑事、民事、經濟等等。令便是詔令,也就是皇帝的金口玉言,具有至高無上的絕對權威和法律效力,就算詔令有違律法也要按詔令而行。科是律令的補充說明,到了東漢已是科條無限,不計其數。比是比照案例斷案,所謂chūn秋決獄便是比照《chūn秋》中的案例斷案。“上請”則是一種法律特權,規定官僚貴族犯罪,一般司法機關不得審理,須請奏皇帝,根據犯人與皇帝的遠近親疏、官職高低、功勞大小決定刑罰或減免。
之所以南燁提出要廢除“詔令”和“上請”便是要廢除皇帝和官僚在法律上的特權,也只有如此才能讓皇帝和官員不能為所yù為欺壓百姓。
戲志才盯著南燁仔細看了一陣有些疑惑的問道:“法師yù要做個百姓?”
南燁聞言一愣道:“志才這是何意?”
戲志才道:“法師若想為天子必不會廢詔令,若想為臣子必不會廢上請,除非法師想做個百姓。可法師若為百姓則根本無力廢除詔令、上請。法師曾對忠言,天下將要大亂。可忠至今不知法師身處亂世有何等志向?今rì忠斗膽一問,還請法師見諒。”
南燁被戲志才這麼一問還真不好回答,因為就連他自己都有些搞不清這個問題。剛到這漢末亂世的時候南燁的志向是揚名,而揚名的目的是為了安全的活下去。可是後來他發現自己的名聲再大,只要皇帝一句話就能奪走自己最珍視的人,也能要了自己的命。所以他才決定領兵到交州來,因為有了人馬和地盤靈帝才奈何不了自己。現在有了人馬和地盤,南燁就開始考慮如何立法將皇權和特權關進籠子,讓百姓都過上不畏權貴的太平rì子。可是這些顯然不是一個交州刺史該考慮的,除非自己到了董卓、曹cāo那個層次還差不多。
第二十回 南燁戲忠定交州 左慈于吉雙出關(18)
南燁突然意識到自己想的太遠了,現在他要做的不是反帝反封建,也還沒到變法維新的時候,因為這天下目前還是靈帝說了算,而不是自己說了算。
發現自己的理想太過遙遠之後,南燁沮喪的搖了搖頭對戲志才道:“我的志向很簡單,便是讓交州百姓免受戰亂之苦,不會被將來的亂世所波及。若說的再長遠些,便是將交州變為一片沒有戰亂的樂土,能讓我大漢百姓有個休養生息之所。”
戲志才自從聽了南燁的變法方案之後就知道他的志向不止於此。南燁所說的那些志向與其說是胸懷大志還不如說是異想天開,戲志才懷疑那些志向沒有千八百年根本實現不了。還是安定交州的這個志向更實際些。
不過對於南燁的異想天開戲志才也很高興,因為他一直覺得南燁什麼都好,就是太沒野心了。如今看來南燁不是沒有野心,而是他的野心大到了一個常人難以想象的地步。
戲志才突然覺得也不能一味的給南燁潑冷水,還是要刺激他一下才行。於是便道:“法師想要穩定交州不難,無非就是富民、強兵兩條。至於法師所言的變法之事,忠以為此時還不到時候。法師要以法治天子,至少法師之位要在天子之上才行。若真到了那一rì,忠必助法師一臂之力,讓天下百姓共享太平。”
南燁知道戲志才又在給自己灌輸成王稱霸之道,可是這次他卻並不反感。因為這次戲志才並非為了什麼從龍之功,而是為了一個更崇高的理想。南燁同時也意識到要想實現心中更高的目標,就一定要有更大的權利才行。要想抑制住皇權,那自己就先要凌駕於皇權之上。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太遠的事南燁不敢想,此時的首要任務便是將交州治理好。關於治理郡縣,南燁還是要問計於戲志才。可惜的是戲志才也提不出什麼建設xìng意見,無非就是減免稅收,鼓勵農耕,開山為錢,煮海為鹽的那一套老辦法,至少他就想不到改戶籍發國債這種立竿見影的辦法。
南燁指望不上戲志才,大腦便又進入了遊戲妄想模式。三國的策略遊戲他玩過不少,要經營一座城池,他記得先要在城池中建設幾種必不可少的設施。一是產糧的農田,二是收錢的市場,三是防災的堤壩,四是募兵的軍營,五是提升技術的工房,最重要的還有一個招攬人才的酒館。至於其他的城牆、崗樓、宮殿、自宅等等倒是意義不大。
農田、市場、堤壩、軍營、工房這些都可以照搬,只要經營的科學得法絕對能像遊戲中一樣提升稅收和兵力。唯有透過酒館招募人才這一項最不靠譜,至今為止南燁麾下還沒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