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老農又是驕傲又忍不住嘆息:“人誤地一時,地誤人一年,真是造孽。”
若是石家的荒地買賣資格能轉讓就好了,自己怎麼也得掏錢買下來,一百二十畝才二十七塊銀元,就算一畝地只收二石麥子,一年就是二百四十石,去掉各項成本,怎麼也能賺一百多塊銀元,可惜康老農只能想想,對於移民所取得的土地,不管是熟地還是荒地,官府嚴禁買賣,一旦被發現,買賣雙方都會受到嚴厲處罰。正因為如此,對於石家這種有地不買的行為,康老農才會強烈的瞧不起。
其實除了前面那些大戶外,新來的移民如同康老農一樣能有十畝水田變賣的人不多,其中大部分是如石家那樣一貧如洗的貧民,變賣家產之後手頭有十來塊銀元就不錯了,有些人甚至連一塊銀元也湊不齊。
官府雖然鼓勵移民出資購買規定內的荒地,若是移民無錢,可以用荒地為抵押向戶部銀行貸款,分十年還清,包括馬匹,糧食,種子,包衣奴才都可以辦理貸款,雖然每戶基本上都會向官府借款購買種子、農具等物,但真正狠下心向官府借上百甚至數百銀元買地、買馬,買奴之人卻是極少。畢竟要這些平時連一塊整銀元都難予見到的窮人一下子借上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