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目前袁術麾下這些人來看,李某人無疑是佔據最高位的人,無論是跟隨他更早的紀靈,還是新近投過來的毛玠,亦或是服軟拜倒門前的劉勳、喬蕤都無法跟面前這位相比;
梁剛希望他這個侄子能夠更有出息,所以也是等待良久找到了這個機會···梁武就是梁剛的侄子,這個年月十五六歲的少年生的唇紅齒白,很是帥氣,就是···
“呃···你能不能找一件平常的長袍穿上?怎麼穿著···工作服呢?”,黑巾軍裝備本身就很不錯,多年劫掠的積攢很強大,於是乎加入袁術陣營後也沒給他們換裝,他們穿著的是專業的劫掠服裝,脖子上還掛著一個黑巾,時刻準備蒙面···
梁剛一拍腦袋:“這個···還真是忘了!這身軍甲確實不適合出現在人前!可是,小先生你也知道,我們真的沒帶···”
“算了吧!真是的!梁武,五子!跟我走吧!帶你先買一套新衣服!”,李某人揮了揮手向遠處走去,梁剛拉住梁武小聲的囑託些什麼,這個英武的少年追了上去;
宋縣是豫州的治所所在,守衛很強,李某人這些天也是進進出出的看了個遍,至少有萬餘軍隊,人數很多,唯一的缺陷就是這些軍隊中騎兵僅僅幾百人,還不足一千;
這邊是個漏洞,黑巾軍上下全都是騎兵,此來一千人馬也是如此,可以說只要得手之後,依靠黑巾軍的機動能力,這裡的駐軍只能在屁股後邊吃灰!
因為黑巾軍的工作服、強盜裝太過扎眼梁武也只能脫下兵甲,扔掉頭盔,一身難看的棉衣跟著李某人,名士自然要有名士的派頭,尤其是臉面問題,梁武即將扮演的角色是他的書童、隨從,至少在衣著上要過關,所以需要一身漂亮的儒衫還裝扮一下;
這些都不是問題,只要有錢,李某人身上也有,買了一身不錯的儒衫,上下打量一下樑武,李凱笑了笑:“很不錯!小夥子,機靈點,該說的時候要說,不該說的時候千萬不要壞了事情!”
梁武拱拱手:“小的明白!”
“不對!不對!”,李凱搖了搖頭:“匪氣太重,不要拱手,要執手躬身這才是儒家禮節,對!就是這樣!不要東張西望要低眉順目···”
一邊教著,李凱一邊帶著梁武向孔府走去,此時正是曰過正午,他打聽到,孔伷每天這個時候都要出門拜訪當地的大儒,一起飲宴,或者是邀請別人來高談闊論,無論哪種,他都會在府外遛上幾圈;
這就是李某人的打算,吸引他的注意力,然後逐步走近他,接近他···
正巧,這一天,孔伷是邀請當地的名學儒士前來高談闊論,飲酒賦詩,他正在門外來回走動,準備迎接他的那些朋友···
······
·······
PS:哎——!昨天被人騙了,騙了兩千多····生活費沒了,小軻只能找工作去了,三更可能困難,兩更沒問題,若有爆發會通知···
第七十八章 忽悠
身長七尺五六,仙風道骨,鬚髮半白平添一份魅力···已經年近五十的孔伷看起來很有派頭,至少在相貌上如此,李某人找的就是他,機會來了!
要想讓一個人注意的辦法有很多,最直接的無疑是——揍他!好吧,這個主意是行不通的,揍完孔伷,估計李某人能不能活著走出宋縣都是兩說;
對於這種自詡風流的飽學名士,最能引起他們注意的無非是詩詞歌賦,而且是經典的,耐人尋味的,實際上李某人對於剽竊詩詞歌賦很反感,在他看來詩詞歌賦算什麼?
亂世之中惟有兩種東西最為重要,一是武力二是糧草,這是對於一個勢力而言的,而對於個人而言,審時度勢、相機行事,趨利避害這才生存之道!詩詞歌賦?能當飯吃嗎?
不管願不願意,李某人都要以此為近身之資,接近孔伷,於是乎孔府前方不遠處的小酒館中,某人放聲吼道:“置酒高殿上,親友從我遊。中廚辦豐膳,烹羊宰肥牛。····生存華屋處,零落歸山丘。先民誰不死?知命復何憂。”
孔府門外的孔伷細細的聽著,一詞過後,撫掌大笑:“好詩!好詩!好詩啊!來人給我去看看是誰?不!還是我親自去吧!此等高才,必定是名學大家,不可輕怠···”
“先生!那老傢伙來了!”,在門外放哨的梁武在第一時間跑進來報信,孔伷畢竟是豫州刺史,一出行就是前呼後擁的,聲勢浩大,身旁護衛數十人;
李某人點了點頭,將酒樽中的酒水淋在身上一些,將臉揉得通紅,眼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