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部分(4 / 4)

小說:梟雄與女囚 作者:賣吻

證明上海XXXX公司的國有全額投資的企業證明,以及證明呂喬是上海公司正式員工的證據。”

公訴方說到這裡,沈非的矜持再也堅持不住了,他微垂下頭,臉上顯得陰沉。張君毅知道,這幾份材料就是沈非想盡辦法弄來證明呂喬是上海公司員工而順利把呂喬移送上海的證據。

張君毅礙於日本人在身後坐著,就咬牙恨道:“Youare

ajerk!”(你是個混蛋!)

沈非輕聲說:“他們懂英語,你要罵我還不如用國語呢。”

張君毅眼睛直視前方,說:“什麼狗屁總裁,臉皮真厚!”

沈非沒有搭理張君毅,反而笑笑。

公訴方口若懸河,還在繼續接下來的公訴意見。

劉大強忍不住了,站起身對著法庭喊道:“審判長,你們不能聽他們的!他們明明知道我喬哥的真實身份,他們就是為了那50萬元要把我喬哥置於死地!”

“肅靜!”審判員也像上午審判長那樣敲起了桌子。然後請示審判長後就說:“現在請辯護律師提出意見。”

方沁說:“審判長、審判員,上午我們向法庭呈送的證據材料已經能夠很清楚地說明50萬元的性質,也能夠證明我的當事人不具備公訴方的指控主體。為了進一步表達我們的看法和意見,現在再向法庭呈交相關證據:一份是呂喬在第一次收審前N市政府工作人員工資單;一份是呂喬的機關社保單,一份是呂喬的住房公積金繳納單,一份是呂喬的公費醫療卡影印件。”

待龔律師把這幾份證據材料呈交審判長之後,方沁繼續說:“現在的問題是,既然控方強調呂喬是上海公司員工,請問,我們出示的證據又說明什麼呢?”

方沁瀟灑地臉帶微笑問道,然後又用眼睛掃視了一下旁聽席:“根據《勞動法》,任何單位在聘用員工時,必須與其簽訂勞動合約。請問上海公司有沒有與我的當事人簽訂過類似勞動合約的文字?哪怕是有我的當事人簽上了自己名字的草擬文字也可以。你們拿的出來嗎?”

“好!”劉大強一個人坐在旁聽席上拼命鼓掌!

“肅靜!”審判員又說了一聲。

“提供一些證明材料,蓋上個公章那也說明不了問題,更不能作為呈堂證據!我們試想,一個人的工作關係都在原單位,而現在的一家公司既不給發工資,又不管社保、公積金,甚至不管組織和人事關係,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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