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會突然出事呀,如果不將孫恆俊他們繩之以法,我們的良心一日不得安寧呀
他說,誰都明白,非法批准從事經營爆炸物品的後果是極為嚴重的。在根本沒有任何合法手續、沒有經營權的情況,孫、廖即使是以縣公安局名義特批他們經營的,這種行為也是違法的。他們明知這是違法,還這麼狂妄!我真想不通的是,是誰在為他們作後臺呢?他還特別指出,要不是我們的檢察長堅持辦案,就連孫恆俊的非法搜查罪一案現在都恐怕立不了領導不讓我查,我們又有什麼辦法呢?他們的行為已造成了一死一重傷多人輕傷的悲劇,社會危害難道還不夠大麼?有關那個案子的材料我都按領導的要求交上去了,還有人指責我不聽話,老是給領導添麻煩;後來連孫恆俊和郝明軍明軍非法搜查案也不讓我管了。
他用低沉的聲音,無奈地對我說:這些案子阻力太大了。剛開始時,孫恆俊和郝明軍明軍還只是企圖對我們行賄;不成後又四處找關係對我們施加壓力,更多次威脅、恐嚇和誣陷。他還獲知,由於有關專案組人員一直認真調查孫恆俊和廖某等人的濫用職權、非法搜查等多種違法犯罪行為,激怒了一貫擅長告黑狀的孫恆俊,從開始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