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業的各類管理員、業務員,會計,出納員,排程員,星級賓館前廳服務員,收銀員,話務員,核價員,計程車司機,各類售票員,檢票員,計算機錄入員,辦公室文秘。
三、對未經明確的行業、工種需招用外地務工人員的,必須首先招用本市常住戶口的勞動力,如招用不足的,憑市、區、縣勞動部門職業介紹服務中心開具的證明,向市、區、縣勞動局申報使用外地人員的計劃,經批准後方可招用。
剛看到這項規定的第一個行業工種“屍體整容工、屍體火化工、墓地管理員”,我心裡就直想笑。我們的勞動部門也真好意思將這些工種內容公佈出來,也真好意思將這些人身歧視大白於天下。早聽說中國人到日本打工,最差的工作但收入較高的工作是背死屍。今天我們的農民在偉大首都也只能幹這樣的工作。真使人不知是什麼滋味。時代已經進入21世紀了,難道一個國家的公民在擇業方面還要有這樣的等級差別嗎?難道外地民工天生就只適宜幹“糞便淨化處理工、公廁保潔工、垃圾處理工、糞便淨化處理工”一類的工作嗎?自1996年起,北京市勞動局每年都會發布新的限制使用外來勞動力的行業和工種。這些行業和工種從1996年的15個,增加到1997年的34個,1998年的36個,直至2000年的103個。這種帶有歧視性的就業政策同時又配以嚴厲的治安行政手段。
工作權是有關人類生存最重要的權利,在中國這樣的國家,由於勞動力大量過剩,因此今後工作機會的爭奪是殘酷的。如何解決這一問題,還需要全民來進行討論。那一天我在中國政法大學做報告,有一學生提問:廣東一些地方靠內地廉價勞動力發展起來,現在又限制這些勞動力,排斥這些簡單勞動力,這與當年美國的做法有什麼兩樣?用華工開發了西部,開發完後又一腳將華工踢開。這一問題提得好尖銳,真使我無言以對。
用工問題的確處處存在,不僅在國際國內,甚至在一個企業裡到處都可以發現工作權問題。請仔細理解聯合國公約的這句話:“本公約締約各國承認工作權,包括人人應有機會憑其自由選擇和接受的工作來謀生的權利,並將採取適當步驟來保障這一權利”。要做到“人人應有機會自由選擇工作”實際上是很難的。不要說計劃經濟時期了,就是在今天,要想找一個稱心如意的工作也要費盡心機。許多家長為了孩子就業找好工作,走後門拉關係,請客送禮遞紅包。儘管如此,能達到心願的也不多。
我在年輕時代深深嘗受過不能自由選擇工作的苦惱。例如,我們文革中那幾屆學生到了1968年被統統剝奪了繼續學習的權利,被統統分配到農村、工廠或農場。1968年那年我才16歲,還未到法定的工作年齡,身板骨也不結實,不適合幹沉重的體力勞動。儘管這樣我還是被分到濟南456廠工作。這是當時五機部的一個下屬企業,主要是製造礦用硝胺炸藥和TNT炸藥。廠裡最苦最累的活就是裝藥車間,我偏偏就被分配到這一車間。這個車間不僅累,而且有毒。說累是指它的工作量,一上班就坐在裝藥機前一管接一管的裝藥。搞過爆破的人都見過那種管狀硝胺炸藥,這種炸藥我一天裝過大約上萬根,曾創造過車間的最高記錄。那工作狀態就和卓別林電影中的一個角色一樣,整天機械地擰螺絲,最後整個身體動作都成了一種機械地擰動狀態。這就是馬克思說過的單一職業對人的“異化”。剛進廠的那一年我才16歲,用今天的眼光看還是一個身體十分單薄的中學生。
這個車間令人最不願乾的還有另一原因,那就是有毒。硝胺炸藥中摻有TNT,TNT這種東西透過呼吸、食道和面板進入人體後,能破壞人的肌體,導致貧血和肝炎等病症。所以,我們上班前第一件事情就是去更衣室換衣服,把平常穿的衣服從裡到外統統扒光,換上一套完全在車間裡穿的衣服。然後再戴上帽子和厚厚的大口罩,將領口、袖口、褲口都統統扎嚴實。因為硝胺炸藥是用粉碎了的藥面做成的,車間裡整天瀰漫的是炸藥的粉塵。工人們所穿的工作服就是為了擋住藥麵粉塵進入人體。但要想阻擋粉塵不進入人體是不可能的。口罩再厚也有粉面被呼進肺中。衣服再厚,也有粉塵侵入。特別是到了夏天,不管天氣多熱,都要被衣服包裹得嚴嚴的。一出汗,粉面都沾到了衣服上,順著汗水向面板裡滲透。所以,工人們抵擋毒害的最後一道屏障是下班後回宿舍喝茶涮腸子,到食堂吃大肉強壯身體。當時我們那個車間每個工人每個月的保健費是9。5元,這可是一筆不少的數目啊。在那個年代一月伙食費也不過十元八元的。儘管如此,這個廠的老工